廢除死刑的議題,好像每每一段時間,就會被拿出來炒作一番,
而這一次,則是因著檢察總長與法務部長間的立場歧異,
又讓死刑議題再一次成為媒體焦點.....

其實死刑的分析很簡單,
廢除死刑之所以會與人權問題掛勾,
主要乃在於"冤獄"的問題,
換言之,在整個法律程序未臻完善的前提下,
貿然的用死刑這種不可逆轉的刑罰,
若有朝一日,發現當初的死刑犯是冤旺的,
試問誰能夠以命抵命呢?
這不是用"寧殺錯,不放過"就可以反駁的,
也不要認為這樣的案例機率很小,
縱使機率再小,但只有有冤獄的可能性存在,
為了保障冤獄死刑犯的生命權,
或許應該考慮廢除死刑,
因為冤獄受刑人的家屬,
其沉痛的感受,並不會亞於受害者家屬...

 
然而,現在王清峰部長的立論似乎失了焦,
甚至還願意為了死刑犯下地獄,
這就好像是基督教"耶穌替你死的"宗教口號一般,
陷入了一種宗教家的浮濫慈悲,
個人認為,如果是那種罪證確鑿的死刑犯,
個個可都是罪大惡極的大魔頭,
這樣的人,以命抵命,都還嫌不夠,
又怎麼能夠免除其死刑的刑罰呢?
我完全能夠體會白冰冰小姐對於廢除死刑的憤怒,
因為想到那些人渣,我想每個人都希望除之而後快吧!

綜言之,死刑的廢除議題,不應該籠統的歸類在受刑人的人權上,
所謂受刑人的人權,重點乃著重於獄中的人道對待與管理,
而非指涉死刑犯的人權問題..
針對死刑犯的人權,著重的焦點,
應該在於整個審判過程的公正與否,
倘若程序正義確立,加上罪證確鑿的死刑犯,
不斬立決,那更待何時呢?
但假使審判過程與罪證部分尚有疑義,
縱使死刑確立,也應該暫緩執行,
因為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無價的,
切莫浮濫的奪取他人生存權,
而這.......應該才是"人權"真正的諦義吧!

所以....王部長,妳是法務部長,而非佛教高僧,
是不是該醒醒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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