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7 北捷殺人案頭七 鄭捷父母下跪道歉聲明全文|三立新聞台--YouTube
讓各界盼了好久的北捷隨機殺人案鄭捷的父母,
終於選擇在受害者頭七的這一天出面道歉,道歉文中強調:
"法官應該會判鄭捷死刑,也惟有如此才能平復受難者的傷痛,
希望法官能夠速審速決,以告慰受傷及受難者家屬"
此番大義滅親的說法,立刻引來了各界的撻伐之聲,認為他們的道歉毫無誠意,
一副將兒子鑄下的大錯,全撇得一乾二淨,儼然切割式的做法,讓人感到無比噁心.
但倘若仔細想一想:他們錯了麼?如果是錯,又錯在哪呢?
[東森新聞]鄭捷是侄子? 前立委鄭逢時駁:擬提告--YouTube
首先,我覺得要先討論的,是"顏色不對"的問題:
從昨天開始,網路上一直在瘋傳著:"鄭捷是前國民黨立委,黨國大老鄭逢時的姪子",
雖然這樣的謠言被鄭逢時否認,一笑置之,但不論真實與否,我覺得:
散佈這種訊息的人,心態到底是甚麼,真的相當可議,
畢竟,鄭捷是誰家的人,是國民黨或民進黨,重要嗎?
倘若台灣的政治圈在面對如此大的社會公安議題之際,
想到的,都還是如何鬥爭彼此的戲碼,
我真的覺得台灣實在太過悲哀了...>.<
其次,我覺得民眾經常性的會將道德上的價值,不自覺得和法律的規範相互連結著,
才造成大家今日如此不齒鄭捷父母道歉內容的說法.
俗話常說;"養子不教父子過",目的是希望做父母的,必須要時時警惕對於兒女的教養責任,
因為子女成長的種種行徑,很大一部分,是來自於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以身作則,
今天大家會如此撻伐鄭捷父母,泰半也都該是出於這樣的道德認知.
然而,在法律上的規範呢?鄭捷是個二十餘歲的成年人,已具備完全的法律責任,
父母在法律上並沒有為其行為背書的必要與強制,所以斷然的切割鄭捷的罪刑,
從法律的層面來看,基本上也沒甚麼太大的問題吧!
當然,由此社會普遍的觀感看來,個人還是感到欣慰的,因為不屑鄭捷父母的道歉文,
某種程度表示著支持道德上的價值,認為個人的行為,必須涵蓋在家庭的概念之下,
對於現今傳統價值已蕩然無存的今天,實屬難得...
說真的,不論是類似的凶案,抑或是經濟型的犯罪(掏空,吸金...),
我基本上也贊成該將道德上的"連坐"概念入法,以避免求償無門的情況產生:
以鄭捷殺人的案例來說,
被害人除了捷運公司所給予的補償金外,應該也有權力向鄭捷本人求償,
但想當然爾,鄭捷哪來的錢賠阿...
沒錢,如果法律能夠找他們的父母究責賠償,才真對受害家屬們有意義.
當然,這種說法又必然引起人權主義者的反彈,認為"一人做事一人擔",
那如果是自己造業自己扛的心態,我們又何須去多加苛責鄭捷父母呢?
此間的兩種心境,還真是相互矛盾著阿!!
看著鄭捷父母的聲明,想想自己的父母,抑或是自己就是身為父母親角色的,
其實不也是經常性的陷入這種"隱惡揚善"的思維麼?
譬如說家中有兩個小孩,一個品學兼優,一個頑冥不化,
則當父母面對友人的時候,通常都會有意無意的褒揚自己那個優秀的小孩,
而刻意貶抑,抑或是忽略劣等孩子的情況發生.
會有如此的作為,一方面是出於虛榮心作祟,
另一方面,則是擔心友人會因著孩子的成就,對父母有著正反不同的評價.
說真的,這樣的自利心很要不得,但卻是華人社會中的常態,有那麼點淡淡的悲哀.
最後,我還是不禁要說:
其實當過父母的就知道,有很多父母,是拿他們的子女沒轍的,
就像鄭捷的父母一般,在管教不力的情況下,希望讓法律去教導,去制裁,
儼然已經放棄了身為父母的監督之權.
像這種家屬放棄(父母已聲明判死還家屬公道),自己也放棄自己(鄭捷不是一心求死),
已然是眾叛親離的情境,僅僅是因著一個人權目的的理由而苟活,
基本上,意義到底何在,我實在不明白...
過去,廢死聯盟們總會認為只要在審判過程有悔意,法官就不應該貿然判處死刑,
所以過去加害者有很多或真或假的在出庭時當庭懺悔,最終還真的都沒判死刑;
然而,鄭捷的情況呢?被逮後,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沒有任何的悔意和道歉,
甚至揚言就算父母在車上,就算警察在車上,照殺不誤,這樣的冷血心態,
實不知支持廢死的朋友們,如何再以有悔意來阻止其死刑的判定呢?
別再說甚麼判其死是一種仇恨,仇恨本身沒有對錯,請別再混淆視聽:
試問:
受害者家屬深受喪失家人之苦,不該恨嗎?
社會大眾現今搭捷運搞得人心惶惶,連玩個生存遊戲都要被盤查,不該恨嗎?
有過仇恨的糾結,才能夠真正放下,貿然的叫人放下,那些都只是矯情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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