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害女師教學認真 曾獲校方頒發績優教師--YouTube
最近桃園縣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女護士案中,檢察官短短五天內迅速完成偵結起訴,
並且留下這麼一句"一犬吠聲、眾犬咬人"的經典詞句,
這句話乃是源自於漢朝王符<<潛夫論.賢難篇>>文中的"一犬吠形,百犬吠聲",
意指一隻狗看到影子叫起來,連帶的其他很多狗也跟著亂叫...
援引相同的話語,用來探討某些司法判例的運用上,似乎也頗為恰當.
最近看到上頭那件桃園女老師兇殺命案的最終審,
最高法院審酌凶嫌黃建憲曾經聲淚俱下的向女老師父親鞠躬道歉,
顯示其有悔意,尚有教化之可能,故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頗是有著相當大的感觸.
顯然的,現在司法判決面臨著某些僵化的緊箍咒,
除了廢死聯盟一直標榜的聯合國人權兩公約,對死刑判決有所忌憚外,
從幾件案子來看,可以歸納出若干趨向:
1.嫌犯只要道歉,在庭上表示有悔意,就被認為有教化的可能,不會判死...
2.通常現在殺了人,泰半都會裝瘋賣傻一番,想要搏一搏精神鑑定的機會...
上述兩項潛規則,似乎已經成為嫌犯落網的一貫態度了,
就像標題所說的"一犬吠,眾犬吠",大家都開始懂得有樣學樣了...
殺1人果然沒死刑 「司法死了」殺童魔判無期- 蘋果日報--YouTube
好似先前曾經嗆聲說著:"在台灣殺一兩人不會判死"的殺童魔曾文欽,
一審判決法官就是認為他智能不足,有心理方面的精神疾病,
因此尚未泯滅人性,故只判了無期徒刑...果然應驗了他當初所嗆聲的話語...
[東森新聞]疑似出現幻聽幻覺 伯母聲請戒護就醫--YouTube
無獨有偶的,現在鹽奶案中,加鹽巴導致女嬰緗緗慘死的鄒姓大伯母,
本來人都好好的,落網前也還會在臉書打卡po食記的,結果一進看守所,
一下子說是得癌症,想申請戒護就醫,一下子又說自己疑似幻聽,有妄想症,
儼然一副想要導向精神疾病的可能,希冀免死的動機昭然若揭...
當然,司法之所以會存在著某些判例,乃是基於公平原則,
希望對待每一個相同情境的嫌犯,都能夠有著同等的量刑.
然而,當一個標準化的規則擺在那邊,久而久之,
就會好像非法擺地攤被開單一般,將罰金內化為成本,變成是個人算計量刑的一個條件.
如此一來,制度對於受害與加害人之間,將不再是個不偏不倚的天秤,
而是顯然朝著加害人一端傾斜的天平了.
當加害人可以如此算計司法,又怎能期待司法能夠帶給人民一個正義的社會呢?
對於本文提到的兩個經常性的判例,早已是網友們議論紛紛的焦點:
首先,道歉真的能等同於有悔意嗎?難道嫌犯都不會演戲麼?
如果嫌犯是因為害怕死刑,知道道個歉就可以免死,那出庭哭一哭誰不會阿?
顯然的,將道歉就認為尚有教化可能,只能說實在太過天真...
(我想道歉最基本的,也要看受害者家屬接不接受,人家家屬都不願原諒,
法官硬要認為只要道歉就可教化,還真是太一廂情願了吧!)
其次,就精神鑑定的問題方面,最近看了一部日劇"JOKER不被原諒的搜查官",
當中有一集就是提到了精神鑑定的案件,律師用仙人跳的美人計,
拍下了鑑定嫌犯心理醫生的裸照,要脅心理醫師要做出偽造的評估數據,讓犯人脫罪...
又或在電影"藥命關係"(Side Effects)中,女心理醫師和病患搞蕾絲邊,藉此陷害另一位醫師入罪...
在在的都顯示出,所謂的心理與精神鑑定,人為干擾因素過高,評估的精準度也有待商榷,
更況甚麼上帝的瑕疵品之說,更是無稽之談了,
既然都已經是經認證的心理變態了,這樣的瑕疵品消滅了,
不論對當事人自身或整個社會,其實都更好不是麼?
(當一個真正的精神病患,殺了人都不自知的時候,對他自己來說,不也是很悲哀的麼?)
真的,我覺得這個現象再不及時的修正,未來只要有殺人的嫌犯被逮,
可以想見的,在第一時間,往往不是道歉,就是裝瘋賣傻,
這完全不代表有著甚麼樣教化的可能,純然就只是害怕死刑而已吧...
延伸閱讀: 相關"廢死議題"的文章:
監獄爆滿 法務部長羅瑩雪:基於國際人權標準,會適時向總統建議特赦
8年殺3人的最高法院生死辯論庭 --- 懇請爭大位的,該就廢死的議題有所表態
殺童魔曾文欽一審無期徒刑 -- 究竟刑法貴在嚇阻,懲罰,或教化呢?
電影--鐵案疑雲(The Life of David Gale)--廢死聯盟的典範
電影--驚悚 (Primal Fear)--精神病患犯罪的社會集體責任觀
電影--藥命關係 (Side effects) --- 心理醫師在犯罪事件中的角色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