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透過立法院ivod聽了各黨針對「普發現金」議案

(全名: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

一整天下來,其實都是反覆在進行相同觀點的冗長發言,

在藍綠兩大黨各有堅持之下,恐怕得等到四月才有機會領到這筆款項,

被媒體揶揄是「新年紅包變清明禮金」。

 

簡單的說,執政黨希望在發放現金之外,同時確立其他超徵稅收的用途,

因此又仿效過去防疫時期的紓困振興方案,

希冀立法院容有更大的授權,給予行政單位彈性運用該筆預算。

其次,礙於預算編列的程序,國民黨團版本的普發一萬元,還需要透過舉債來支應,

相較之下,行政院版的六千元,恰如其分,不慷子孫之慨。

 

然而,國民黨覺得過往因著防疫「救急」之故,勉為其難的同意幾近「空白授權」的特別條例,

但如今疫情已然趨緩,要想運用這些款項,

應該經過更具體且完整的立法審議程序,不該再輕率同意。

更況,2024選舉年將至,難保所謂補助特定產業的經費,不會被挪作綁樁之用,

與其由主管機關認定誰能紓困,還不如將款項累加至普發,

讓現金發放能提高至一萬元,全民受惠。

 

坦白說,雙方的論點都站得住腳,

倘若不是趕在過年前要發放,按立法院正常審議程序,或許不會是個問題。

但就是想要在過年發出這紅包,才會急阿!

 

我就問,您有差這現金六千過年嗎?

有些族群或有,但相信絕大多數的朋友,根本就不急!

換言之,難道就沒有在各自堅持之外、更為折衷的方案麼?

 

誠然,在不舉債的前提下,沒有上調至一萬元的空間,

但倘若以兩階段做發放,

過年前(或儘可能早)先發給低收入戶等經濟拮据者,

其他人等待著日後相關預算可動支之後,再行發放。

如此或許就能兼顧救急與救窮,實現普發一萬元、

並且讓整個強化疫後經濟社會韌性的方案,容有更公開透明的監督空間。

(終究我還是抱持那種錢要「落袋為安」的心態,

  畢竟,落入的振興紓困的套路,最終多數人就是虛無,前幾次不都證明了麼?)

 

但這折衷方案會被接受麼?

難喔!因為藍綠背後所盤算的,或許都不是普惠全民,

盡皆只是想著將年前無法發放的罪過,推到對手的身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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