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編是一門藝術,
無論是著作改編成戲劇,抑或社會案件納入劇本的橋段中,
身為原創的當事人,其實在乎的,就只是一份「尊重」。
如何在藝術所能揮灑的無邊際範疇內,
盡其可能的忠於真實,讓事件的全貌,
得以原原本本、不改其度的被保留下來,
儼然是戲劇創作者們,都該嚴正修習的課題。
否則,倘若將一樁血淚交織的社會悲劇,
鑲嵌於詼諧幽默的喜劇之中,
悲劇中的主角,霎時間淪為一種過場的點綴,
坐實龍套般的雞肋角色,試問當事人又怎能服氣呢?
坦白說,過往看到類似的悲鳴,
諸如史實人物傳記電影屢獲好評口碑,
但其後代子孫卻出面駁斥劇情內容乖張不實,全然悖離祖先的生涯軌跡,
總是不免暗想,那些後代想必就是想趁著劇作賣座之際,蹭一波流量,
否則藝術創作都說了是改編,「如有雷同,純屬虛構」,真有那麼大不了的麼?
但終究不是當事人,沒有著情感上的同理心,
或許對他們而言,求真、還原彼時的情境,始終只是最卑微的渴望吧!
(以下有雷,敬請慎入)
電影以推理小說家阿嘉莎.克莉絲蒂的「捕鼠器」為藍本,
敘述一名導演在有意將該部經典舞台劇改編躍上大螢幕的過程中,遭到不明人士的殺害。
一對老少警探搭檔介入調查,透過對相關當事人逐一偵訊,
一層層抽絲剝繭的發覺真相,戲路風格相當古典,
儼然就是準舞台劇的鋪陳,定格式的線索堆疊,絕對會讓推理迷們大呼過癮。
當然,一部推理劇是否成功,得端看最終兇手的行兇動機是否合理,
對此,個人還是予以肯定的。
一如本文前述所言,當改編劇本為求更貼近真實,
將英國一樁突顯社福體系失靈的社會悲劇納入其中,
但卻只是輕描淡寫的一語帶過,完全漠視悲劇主人翁的感受,
致使長大後的當事人心生不滿,覺得悲劇不該淪為喜劇的點綴,
這才決定痛下殺機,盡全力阻止改編劇作的上映。
所以說,藝術或許可以天馬行空,
但有些曾讓人刻骨銘心的真實,還真開不得玩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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