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壹週刊】連勝文回帝寶 蔡依珊驚爆加拿大國籍--YouTube
蔡依珊遭爆料持加國護照 連:已申請放棄--YouTube
根據本周出刊的壹週刊披露,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的妻子蔡依珊,本身擁有加拿大國籍的身分,
雖然連陣營表示當初在初選脫穎而出之後,已經提出放棄的申請,
但國家認同與忠誠的爭議,還是備受質疑.
相較於對手陣營柯P早早在擔任住院醫師期間即放棄美國綠卡申請的舉措,
顯然又是大大的一個扣分題.
其實,端看蔡依珊取得加拿大公民身分的歷程,相信只要是有家人曾在國外念書者,
應該就會明白,基本上此種情境下的居留權或國籍的取得,有時候真的只是權宜之計.
以美國為例,留學生光是申請為"在地居民"(未必需要有綠卡或公民身份即可申請),
其學費和"非居民"就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
甚至於畢業後若想繼續在美國工作,擁有綠卡者,其優勢就更勝於沒有的求職者,
這些都是很現實的生活需求,實在無須和國家認同扯上太多的聯想.
就蔡依珊在小留學生的年紀取得加拿大公民的資格看起來,除了全家移民的因素外,
上述的功能性理由,極有可能就是最主要的原因.
總覺得就當作是八卦新聞炒一炒也就罷了,況且,話又說回來,候選人也不是蔡依珊,
基本上她是否具有雙重國籍,究竟又有甚麼樣的關係呢?
當然,類似的國籍爭議,其實可說是兩黨惡鬥下的產物:
早從阿扁總統在第一次總統大選期間,質疑宋楚瑜全家都是美國人開始,
輪到自己執政時期,黃睿靚欲待在美國生產,卻遭到國民黨的強烈質疑;
其後政黨輪替,馬英九本人的綠卡爭議,以及女兒具有美國籍的身分,
加上延攬的內閣成員不時傳出擁有雙重國籍的情況,
都使得整個馬政府在國家認同上頻頻挨批...
換言之,蔡依珊的例子並非個案,而是政黨競爭下經常會被拿出來檢驗的議題,
而這是讓我感到相當弔詭與不解的一件事...
台灣在民主與法治日趨完善之際,很弔詭的,從種種的跡象顯示,
人民普遍的思想,並不是趨向法律上的個人主義,
相反的,是逐漸的回到了傳統道德上的連坐思維.
就法律而言,很清楚的,"一人做事一人擔",
任何當事人不合乎法律的規範,就必須由該當事人自己承受該刑罰.
以選舉為例,候選人本人不得具有雙重國籍,從沒有規定配偶及家人同樣不得擁有,
換言之,只要連勝文沒有雙重國籍,就算蔡依珊有他國的公民身分,那又何妨?
法律上是完完全全站得住腳,但今日卻需要搞到出面澄清,以準懺悔的型式來聲明已放棄,
其本質上,顯然是陷入了社會道德批判的泥沼...
劣油風暴/TVBS最新民調:80%民眾 支持「滅頂」--YouTube
當然,並不是說集體的道德批判不重要,只是覺得:
當道德隱然成為了社會普世價值之後,為何不進一步來立法規範呢?
就像"滅頂事件"所呈現出來的現象一般:
頂新正義油品出包,大家發起全面抵制活動,包括林鳳營鮮乳,台灣之星,101大樓...
舉凡只要跟魏家四兄弟沾上邊的,就是不爽買...直到魏家全面退出台灣為止,
顯然的,這樣的懲罰,非出於法律,純粹是公民自發性的道德制裁.
然而,倘若讓黑心廠商倒閉一事,儼然已經可以成為全民共識的話,
為何不就此立法,規定凡是有著無良廠商行徑者,財產全數充公,不是更快麼?
又何須透過如此軟性的道德自律方式來達致呢?
(將黑心商人財產全數充公,相信會是全民所樂見的結果,
但促成這般結果的背後,往往可能需要嚴刑峻法與極權政府的條件才能達至,
這是否又違背了大家渴望民主自由的初衷,頗值得玩味!)
相仿的,對於政治人物的國籍問題,我同樣贊成連坐方式來處置,
應該規定幾等親內的親屬,若有外國護照者,皆不得參選與擔任公職,
我相信這個出於道德籲求的規範,按先前幾回國籍爭議的情況,
應該也會被朝野立委們所接受才是,但弔詭的是:
既然如此,既然這是全民的共識,立法者為何不作為?為何不就此將類似的條款入法呢?
大家在怕甚麼呢?
怕的是違反了法律立意下的個人主義精神嗎?
還是這根本又是那些立法者等既得利益者的"歷史共業"呢?
不論如何,在法治已然完備的社會中,
老是用這般道德性的連坐訴求作為譴責的依據,怎麼想,都是挺矛盾的,不是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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