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選日在即,相信選民們在返鄉投票的路途中,

皆會看到候選人所豎立的看板,

當中不乏標榜著『公督盟優秀立委』的肯定,

藉以說服選民再給予連任的服務機會。

 

然而,公督盟優秀立委的評鑑模式自有一套玩法,

看在國會助理的眼中,如何讓自家老闆囊獲優秀立委,

早有既定的公式可循,在此不再贅述,有興趣的朋友,

可參閱作者先前的投書『觀點投書:國會評鑑,填鴨式教育下的遺緒?』,

本文所期欲論述的焦點,在於公督盟所強調的評鑑核心『委員會中心主義』,

當自詡優秀立委的委員們,手中拿著獎狀作為廣宣的同時,是否曾經自省過,

在職權行使的過程中,有否尊重『委員會中心主義』的諦義呢?

 

 

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政府機關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

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但若有出席委員提議、20名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逕付二讀。

按一般倫常的立法程序,除了少數沒有政治爭議、社會各界普遍存在共識的議案,

會採取逕付二讀加速立法進程外,絕大多數的法律案,

都會先由行政單位提出法律版本,立委再就版本中顯有不足之處提出修正對案,

而後經由付委、讓所屬的委員會併案審查,

藉以透過更為嚴謹的質詢與廣泛討論,在對照各家版本的優劣點後,

研議出更為精準、接地氣的法條,這是法律審議案的正常程序,

亦是國會評鑑團體將之視為評分標準的理由。

 

然而,端看當前的立法院運作,卻截然不是如此。

因著執政黨掌控著國會絕對多數席次,

自忖所提之議案即代表著社會集體共識,

致使其在立法過程中多以便宜行事為之,而讓原本應有的嚴謹程序蕩然無存。

在此列舉三個事例,喚醒大家的記憶:

 

首先,201611月在審議勞基法『一例一休』法案之際,

因執政黨始終未能提出令勞工團體滿意的砍假配套,

靈機一動的認為可以藉由增加資淺勞工特休假的方式,來囊獲青年勞工的支持;

然而,依循的立法程序,並非經由行政院或黨團提案,

而是秘密的從總召口袋中掏出,最終以優勢的人數三讀通過,

絲毫沒有嚴謹的立法意旨與論辯,反更像是市場議價的粗糙手法。

 

 

其次,是公投法的修正案,

徒然只是因著2018年底九合一大選的慘敗,

歸咎於『公投綁大選』的結果,或許執政黨認為吃了悶虧,

索性趁著同婚法案三讀、反對黨委員離席的時機,

提案將立委蔣絜安版本的公投法修正草案逕付二讀,

從此攸關人民權益的公投訂為每兩年行使一次,

此等攸關人民行使創制複決的法案,

期間同樣沒有嚴謹分析利弊得失的行政院版本提出。

 

最後,便是近期才通過的『反滲透法』,

趕在立院休會前提出黨團版本,

同樣在沒有政院版本的情況下逕付二讀,而後隨即休會忙選舉,

於歲末年終以甲級動員強勢通過該法。

誠然,捍衛國家安全的法令沒人會反對,

唯對於僅僅34天即三讀通過各界尚有疑義的法律案抱有質疑。

而執政黨未針對急就章的立法多做敘明,

反倒將反對黨打成是忌憚中國勢力的同路人,

有否選舉考量,相信自有公評。

 

由此觀之,當國家行政權與國會多數皆由同一政黨掌控的情況下,

原先用以加速具有社會共識法案立法進程的逕付二讀,

卻反而頻頻成為爭議法案規避質詢監督的巧門。

又行政立法一把抓的結果,

致此法案提出亦未必需要經由行政機關專業的評估程序,

縱然只有立委單方提案,在祭出黨紀處分、甲級動員的強勢人數壓陣下,

三讀通過也是輕而易舉,讓原初三讀立法的嚴謹設計淪為過水的形式主義。

 

猶記得當初太陽花學運期間,意氣風發的學運領袖林飛帆,

是如何呼籲時任總統的馬英九,放棄對立院黨團祭出黨紀處份,

讓國民黨的黨籍委員得以自由的就服貿協議行使同意權,

無須忌憚違逆黨團旨意的後果。

如今,物換星移,貴為民進黨副秘書長的林飛帆,

對於自家黨團在過去四年當中,

頻頻以甲級動員的黨紀處分來約制黨籍委員的自主投票權,是否批判依舊呢?

顯然,林副秘非但沒有絲毫的批判,反而還更大力的向民眾訴求,

要讓民進黨囊獲更多的席次,並說出『投給小黨是浪費選票』的說詞,

完全顛覆過去『文青飛帆』時期的理想性,令人備感不勝唏噓。

 

眼看著總統選舉大勢底定,我們更應該思考的:

諸如過去三年多來、行政與立法由同一政黨掌控的統治型式,

是否為大家所樂見的?

從立法程序析之,法律案涉及的層面相當廣泛,

就以勞基法而論,

往往陷入到『順了姑意、逆了嫂意』、在勞資雙方間進退維谷的窘境,

倘若未能取得廣泛討論與共識下貿然修法,

最終就會落得短短一年間二修的自相矛盾,

讓立法不再嚴謹而流於政治局勢的操弄,或也致使民眾對於法律的穩定性無所適從。

基此,為了捍衛優質立委所該秉持的『委員會中心主義』信念,

還給立法場域更廣泛的審議論辯空間,

敬請選民們慎重思考一黨獨大背後、對於立法程序正義的侵蝕,

拒絕國、民兩大黨『集中選票』的溫情勒索,用投票來展現個人的政治主張,

藉以讓代表自己的聲音能夠進到立法院,重現彰顯多元審議的民主價值。

 

*本文同步刊登於風傳媒讀者投書單元:

觀點投書:揮棄一黨獨大,重建立法秩序

 



arrow
arrow

    心如石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