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抹去的男孩.JPG

在國際思潮的變遷下,同性戀電影近年來大爆發,

產量甚至多到可以支持成立獨立的電影平台。

(近來經常見到某同志電影網站的廣告)

當然,不是說這樣的電影創作發展存在著甚麼疑義,

但就是給予自己有種太過於政治正確的諂媚,

感覺創作者頗有希冀藉由該類型電影的創作,

作為攀上至高桂冠的捷徑,存在著操作悲情的釜鑿痕跡。

(誠如自己一直認為,同性戀議題最不需要的,就是悲情。)

 

試想,倘若在某個影展的最佳影片評審過程中,

兩部電影進入到最終的決選階段,其中一部為同志電影,

當遴選結果公布後,事實上有無入選,皆可能形成輿論的非議:

獲獎了,會覺得係得利於當代思維浪潮的助力;

落選了,評審則可能招致歧視同志的質疑聲浪。

顯然不論結果為何,都已讓評選層次超越在單純的藝術鑑賞,

而提升至泛人權的論辯,無異於是干預到創作的純粹領域,

長遠而言,對於電影製作是否有所影響呢?值得思考。

 

之所以有以上的感觸,乃截因於本片與自己不久前觀賞的、

"超殺女"Chloë Moretz主演的"她的錯誤教育"

(The Miseducation of Cameron Post),相似度實在太高。

唯不同的,是分別由女同志與男同志的觀點作詮釋而已。

您或可說矯正教育是同志們普遍面臨到的堪憐境遇,

但一而再、再而三的產出幾近相仿的電影,

是否可能讓創作從而形塑出一套既定的公式,

致使將來的同志電影流於冷飯熱炒的輪迴,

而再無創新的可能,都是令人擔憂的問題。

悲情,始終都不在自己對於同志電影的想像中,

訴求悲情的結果,只會讓自我更加活在同溫層當中,

同時亦無助於社會既有歧視裂痕的癒合。

 

就我的觀點而言,以表現出同志情青春洋溢色彩的

"以你的名字呼喚我 (Call Me by Your Name)",

不操弄悲情訴求,以近乎日本校園的清新戀愛風格,

拍下了最浪漫的同志情懷,展現著對愛情的純粹渴望,

堪稱為同性議題電影的典範之作。

(以下有雷,敬請慎入)

 

電影乃真人真事改編,

故事發想來自於Garrard Conley的同名傳記小說,

由妮可基嫚、羅素克洛、以及盧卡斯海吉斯主演。

敘述一名浸信會牧師察覺自己的19歲兒子Jared具有同性戀傾向,

迫使其接受教會所屬機構"愛在行動"(Love in Action, L.I.A.)治療中心。

該中心認為同性戀傾向只是一種人生處於迷惘階段的錯誤選擇,

只要藉由破壞性的教育方式,透過談話療法(Conversion Therapy),

讓患者體認到同性戀的恐怖景象,

自然會選擇重返正軌,重新接受聆聽上帝的教誨。

 

基此,整個治療的過程中,可說是極盡羞辱之能事,

讓學員們各個都戒慎恐懼,仿若活在監獄的情境之中。

終於在爆發學員自殺事件後,

讓Jared的母親再也按耐不住親情的呼喚,顧不得丈夫的反對,

毅然決定將Jared從中心帶回,還給他屬於青春的自由。

之後,Jared開始著手撰寫這段痛苦的經歷,成為知名的作家,

但無論名氣再怎麼響亮,其實他心中最期待的,

還是得到父親的肯定。

終於,努力還是有代價的,父親在放下我執之後,

暫時拋下了牧師的身分,以一名爸爸的角色,

贈予兒子一支珍藏的鋼筆,象徵著對兒子為同志發聲理念的肯認,

即便其始終不認為同性戀是對的,仍然尊重兒子的選擇。

 

從電影所呈現的議題論辯,個人認為,

涉及到"同性戀是否為一種個人選擇"的問題,

顯然在贊成與反對同性戀的陣營之間,皆存在著若干認知上的謬誤。

以反對同性戀的陣營來看,主要以宗教作為主體,

傾向於一種絕對性的基調,認為上帝反對同性戀這件事,是著毋庸議的,

任何悖離著男女情愛的各種關係,

都將被視為是短暫的迷失,是一種錯誤選擇所引致的結果,

只要能夠重新引領其回到迎接上帝返回的道路,

同性戀的想法就可獲得救贖,回歸到正常的狀態。

此種將上帝作為形而上的價值,

認為人類一切行徑都不該悖離造物者的意志,

本身存在的謬誤,是無視於當下發展中的現勢,

顯然是屢次打臉上帝的。

 

試想,倘若上帝真有那麼神,

那為何會讓如此的念頭,來破壞著親子與家庭關係,

僅僅讓孩子因為不能選擇自己所愛,

就必須在愛情與親情之間,做著天人交戰的抉擇。

莫非製造痛苦,也是上帝所擅長的技能麼?

更況,劇中的治療過程,嚴禁學員之間有任何眼神與肢體接觸,

深怕彼此因此天雷勾動地火,在"神聖"的中心就做起了魚水之歡的事。

但假若人類皆為上帝所創作,男性之間的相互吸引,

同樣出自於本性的驅使,徒然以高壓的手段禁止情愫滋長,

反而才是悖離上帝的旨意吧!

難不成宗教敢公開承認,非異性戀者都是上帝造人的瑕疵品嗎?

這恐怕會引燃滔天巨浪般的海嘯...

綜言之,反同陣營所犯的謬誤,在於將立論提升至形而上的絕對位階,

讓立論僅適用於攻擊同性戀的面向,而無法在廣泛的人類行為中自圓其說。

 

至於在支持同性戀的陣營中,如同電影中的醫師所說的:

"其實男同性戀者,並不存在著睪酮素比一般男性低的問題;

 換言之,在生理狀態上,其實是毫無二致的。"

暗喻著同性戀其實是自我選擇的問題。

"選擇"的相對性特徵,本給予挺同者一個絕佳的論述空間:

他們大可將反同的上帝拉下神壇,從多神論的假設切入,

強調著真理的相對性,由此將以基督教為首的反同勢力,

降階為眾多真理選擇中的一派,

藉以讓同志的價值體系與上帝平起平坐,

不再讓其存有優位性,而付諸各種準霸凌的矯治舉措。

(當然,選擇的相對性,自然也存在著風險,

 諸如反同者亦可能會以自由選擇為理由,

 做為自我不喜歡、甚至厭惡同性戀者的正當性。)

 

換言之,同性戀平權的解方,在於將現階段的反同勢力拉下神壇,

使其展現出偽神般的醜態,即可獲得廣泛的認同與支持。

然而,有不少挺同立論者,卻揚棄深化這種相對性論述的途徑,

選擇了將同性戀提升至與上帝相仿的絕對性位階;

藉由"天賦人權"的基礎,

希冀從中擴大至對於同志權益的基本保障,

將之一切起源,付諸神諭般的解釋,

打算以形而上的不證自明,從根本肯認同性戀的正確性。

如此的努力,不能說有何謬誤,

但似乎遁入到現階段基督教反同的相仿泥沼;

己方的論述縱然再完整、再無懈可擊,但當一切立論成為絕對,

那種不可妥協的僵固化,對於反方而言,感受到的必然是一種壓迫,

繼而自然產生抗拒的心態,恐怕只會加劇贊成與反對兩造間的裂痕,

無助於實際人權價值的肯認。

贏得了戰役,卻失去了勝利,反是最得不償失的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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