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蔡主席被踢爆也領18%優存之後,
出面澄清將18%優存的利息都拿來做公益,
最大的敗筆,在於脫口說出未來放棄18%,
可能就比較沒能力做公益....
失言就不談了,個人感覺比較可笑的是:
"作公益"已經成為時下名人最流行的活動之一.
打從馬總統當初的特別費開始,
其引用了所謂的"大水庫理論",
認為他捐做公益的金額,遠大於特別費的支出,
所以可等同於將特別費用於公益事務.
其後,做公益好像就成了很多人轉移焦點的最佳藉口.
於是乎,蕭淑慎吸毒被抓,出面道歉說要做公益,
又台大蕭中指擋救護車遭千夫所指後,
才說要獻身公益事業,
加上現在的蔡主席,指稱利益全用於公益,
這作公益的理由還真好用,
只是讓人感到惋惜的是,
為何作公益總是在被抓包之後呢?
如果作公益能夠先於真相被揭發,該有多好阿?
個人認為,這種做公益的思維,
其實就是一種"廖添丁現象"的反射動作,
廖添丁作了搶劫的動作,為了減低個人的罪惡感,
將部份的財物分享給窮人,而有了劫富濟貧的俠義盛名,
但其實那關鍵就在於:
他之所以會分給他人,
就在於他自我認知到那筆錢財其實取之無道,
來源不甚正當,才會有這樣以分享來減低罪惡感的想法.
就18%而言,儘管這是法律所合法允許的金額,
但在社會觀感不佳,加上自己用來作為攻擊對方的議題,
當有領18%的消息被揭露之後,
在自我道德感站不住的情況下,
很正常的也就希冀透過所謂的作公益說詞,
來降低自我的形象傷害.
雖然情有可源,
但我真要說:請別再說自己是受害者,
無怪乎網友都揶揄的說:
如果月領六萬是受害者,那請拿這些錢汙辱我一百次吧!
也莫說領18%才能做公益,
因為真正的作公益,在於用心,而不是砸錢,
"公益",從來就不該是那些名人們用來合理化自我行為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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