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0文茜的世界周報/查理周刊之死 伊斯蘭世界不解的法式幽默--YouTube


【中視新聞】 教宗:誰問候我媽媽 我就扁誰! 20150116--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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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查理周刊》(Charlie Hebdo)的恐怖攻擊事件--新聞自由無限上綱的自食惡果

 

法國查理周刊的屠殺事件,至今仍餘波盪漾,

繼法國巴黎號召各國元首,發動30萬人上街,

舉著"我是查理"(Je suis Charlie)的標語,以捍衛言論自由之後;

一如自己所預料到的,日前中東地區多個國家也掀起千人示威遊行,

其間不斷有人高喊"我是庫瓦奇"(Cherif and Said Kouachi)的口號,

強調著捍衛先知穆罕默德,以及襲擊查理周報的正當性.

儼然一副"你有你的張良計,我有我的過牆梯",互別苗頭的態勢相當明顯.

  

對於"我是查理 Vs. 我是庫瓦奇"之間所各自捍衛的價值與理念,未知大家是怎麼看的呢?

 

@"我是查理"有近30萬人響應,"我是庫瓦奇"才上千人而已,所以"我是查理"勝?

    這樣的類比,是近年來水果日報進駐台灣之後,大家所最習慣見到的評比模式,

    但是,聲援的數量,真的就可以代表一切嗎?

    表面上看起來,這或許叫做"多數決定"的民主價值,好似更多人站出來的一方,就是真理;

    然而,多數決定的前提,在於"多數尊重少數"的基本原則,

    這個"尊重少數",內含著對人身基本自由權與財產權的尊重,是無可剝奪的,

    而查理周報非但沒有記取慘案的教訓,反而在最新一期出刊的封面中,

    放上了先知穆罕默德手持"我是查理"的標語,罔顧穆斯林回教世界的大肆撻伐,

    這樣的言論自由,是否合宜,其實是有待商榷的...

    就好似我們經常會說:乾脆辦個公投來平均人民財富好了...

    如果真有這種議題的公投,按現今台灣的貧富差距結構來看,說不定還真的可以通過;

    通過,代表著是多數意見,但試問這樣的多數意見,本身可能是一種真理嗎?

 

@不管怎麼說,殺人就是不對?

   殺人的暴行就該受到譴責,相信大家普遍都能夠接受,

   但有目的的殺人,以及盲目的嗜殺之間,顯然還是存在著差異:

   就好似俗語經常說的:世間有兩種仇不得不報:"殺父之仇"與"奪妻之恨",

   一般而言,如果是立基在上述兩種目的的復仇殺人,

   雖法律不允許,但道德上,大多能夠為社會大眾所諒解.

   而宗教信仰,某種程度不就像是我們的父母一般的備受崇敬麼?

   天主教會稱真主為"天父",為"聖母",這不就是最好的例證麼?

   當您的父母遭受到侮辱之際,套句梵諦岡教宗方濟各所說的:

   "誰問候我媽媽 我就扁誰! "還不跟他拼命麼?

 

總之,在這個事件中,擺盪在兩派論述之間,我不覺得其中有所謂的"真理"的存在:

真理,必須是反之皆然的道理...

對穆斯林而言,暴行的發生,已然讓自己或許有理的論述蒙塵,

畢竟以暴制暴,在哪個文化國度下,相信都不可能被視之為一種真理.

但對支持查理周報的人來說,我想告訴您們的是:

查理周報的作為,一點都不是甚麼言論自由,

那充其量只是利用在他人的傷口上灑鹽,搏取自己的一點輿論發言權而已...

今天它靠著靠北穆斯林回教爆紅了,而這或許就是它的目的,別助紂為虐了還不自知.

  

今天大眾對於穆斯林相對陌生,

總是憑藉著歐美國家所給予回教的刻板印象,以為他們就是一群好戰的極端份子,

所以當雜誌社被襲擊時,大家很自然的,就會將過往的刻板印象,套用到事件當中,

認為"萬惡"的回教徒,又來打壓正義的自由人士了(好萊塢式電影所給予的刻版印象).

故將襲擊事件看成是恐怖攻擊,似乎一點都不讓人意外...

但倘若我們換個角度,換個例子來說:

今天假設查理周報,頻頻拿著德國納粹屠殺猶太人的歷史,來揶揄猶太人,

不時的讓猶太人想起了被屠殺的慘痛經歷,而遭到猶太人的攻擊報復,

試問大家還會同樣的力挺周報到底麼?還是會認為他們是咎由自取呢?

假若是後者,那就代表著在您的心中:

相同的行為

(指周刊用戲謔手法諷刺時政的人事物一事),

可能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判準價值

(戲謔回教被襲擊,認為是恐怖攻擊;揶揄納粹屠殺猶太人,認為是咎由自取),

那麼,這樣兩套標準下所建立起來的所謂"言論自由",基本上就絕對不可能是一種真理...

(以台灣近年來最常熱議的同志話題為例,如果查理周刊是個嘲諷同志的刊物,

 經常竭盡所能的醜化同志,而因此遭到同志團體的恐怖攻擊,

 試問您還會支持周刊所謂的"言論自由"嗎?

 就台灣民眾現階段對於同志議題的接受度來說,我認為不會,

 因為醜化同志的行為,會被當成一種歧視,所以不會被大眾所接受,

 畢竟大家普遍都認為:同志戀愛是一種基本人權...

 既然自由戀愛都可以是一種基本人權,而應該被完全的尊重,

 那為何"宗教自由"被嘲弄了之後,就該摸摸鼻子的自認倒楣呢?

 這不也該是基本人權的一環麼?令人費解...)

 

從結果論來看,中東與歐洲兩個世界的矛盾,因此而遭到激化,成為最大的輸家,

而查理周報從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八卦類刊物,搖身一變成為倡導言論自由價值的聖經,

發行量從5萬本,一舉躍升到了500萬本,還尚且供不應求,無疑成為最大贏家.

是不是經常性的擅用爭議話題來刺激銷售量,或許只有發行人自己最清楚...

(別以為歪國人都是吃齋唸佛的,那種希冀靠大眾傳媒搏上位的飢渴心態,

 可能遠比我們所想像得到的還要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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