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院長的講幹話時間又來囉!
這回不做功德,改聊棒球,唯不變的,是隱藏著的『慣老闆』性格!
賴神為了捍衛勞基法再修法,於今日接受中央社專訪的場合中,
特別以今年美國職棒大聯盟MLB最有價值球員—休士頓太空人二壘手阿圖維(Jose Altuve)為例。
說他身高雖僅167卻快速閃電,當隊友安打推進時,
如果站在一壘,往往都能一溜煙的到達二壘、三壘,
據此來形容小國台灣當秉持著這種短小精幹的精神,更有彈性的來發展經濟。
話說得頗為動聽,但不知賴神是否知悉棒球規則:
按理安打的推進,是以一次上一個壘包為原則。
藉由一壘安打多上一個壘包,乃是一種冒進的『盜壘』行為,
非但未必安全上壘,甚至還可能在衝刺過程中導致受傷。
對應著勞基法的修法,各種彈性的放寬,
等同於是在戰略上去鼓勵教練(雇主)採取更廣泛的盜壘策略,
以掙得最大的分數(利潤)為最高指導原則。
真正受害的,還不是那些臨場的苦命球員(勞工),
要麼跑得半死的站上壘包(過勞),要麼就是被刺殺在壘包前(過勞死),哪種結果都是輸家吧!
再說,倘若遭遇到諸如『Baker Sucks』般的『慣老闆』
(Dusty Baker,操壞Kerry Wood與Mark Prior兩位名投手的教練),那不就葛屁了麼?
又MLB大聯盟球員為何如此敢拚敢衝?
那是因為簽約金動則天價,球員個個都是千萬、億萬富翁,
在安家費無虞的前提下,既便受傷養病、甚至因傷退休又何妨,當然義務反顧囉!
而台灣的勞工呢?傷了、亡了,就啥都沒了…如此類比,只能說是不倫不類!
(看來為了急著通過勞基法修法,賴神恐已亂了方寸,開始口不擇言囉!)
#建議賴神暫時別再發言了,幹話多到都快可以匯集成一本語錄了!
#那些擬掛上與賴神合照的候選人們,不妨先緩一緩,相信我,明年您會更想換獨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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