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殺人犯"為網路電視平台Netflix近期播映的熱門美劇,
主角為一名遭受18年冤獄之災的男子史蒂芬·艾弗里(Steven Avery),
劇中敘述其如何在各種私人恩怨情仇,行為陰錯陽差,以及檢警刻意誣陷的多重因素下,
從無罪成為罪證確鑿的整個歷程經過.
全系列以紀錄片的方式呈現,輔以口白作為劇情陳述,
風格與Discovery的歷史系列頗為相似,喜歡抽絲剝繭的朋友們,
相信本劇集會符合您的胃口.
觀賞第一集後,對於我這種不怎麼相信當代還會有冤獄事件的自己而言,
坦白說有著相當的震撼力,單憑著劇集的演繹,或許就信了他是無罪之身.
然而,在播映之後,當時的承辦檢察官,
曾對劇組僅選擇對當事人有利的事證來談,提出相應的質疑,
畢竟能夠定罪,不可能完全的無中生有,
或代表著有足夠的跡證指向了當事人.
如果所有的證據無法完全的攤開在劇集中呈現,
則戲劇本身,豈不成了一個斷章取義的片段,
相對於執法人員而言,反而是未竟公允的全民公審.
與先前韓國電影"熔爐"相仿的,本劇集在播出之後,
社會輿論即對於Steven Avery的冤獄案,發起了不平之鳴,
要求重新審理,還其清白與公道的聲音此起彼落,
最終雖然因此獲得平反的機會,但卻也引發出更為深層的社會省思:
"在網路媒體發達的時代,類似以媒體逼司法的干預,是否逐漸成為常態呢?"
類似的社會現象,其實在台灣經常上演著:
每每媒體所關注的焦點案件,在經過名嘴胡謅與各種新聞專題渲染後,
或加油添醋,或天馬行空的想像後,將嫌疑犯予以妖魔化,
進而在社會輿論當中,型塑出"非死不得脫其罪"的氛圍.
當這股民氣所凝聚的輿論成型,
無疑大幅限縮了司法自由裁量與心證的空間,
最終判決若符合輿論,那倒也還好...
倘若在經過證據檢視後,判決與輿論大相逕庭,
則一股"恐龍法官","司法已死"的責難,將無可避免的排山倒海而來...
如果靜下心來想一想:
綜觀罪證事跡全貌的司法單位,會比我們單憑輿論的訊息便定罪的做法,
還要來得不公正?不客觀嗎?
難道真的都是司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腐敗勾當嗎?
沒有一種可能,是我們被媒體所誤導,而錯用了正義感所引致嗎?
媒體,要的是收視率,是點閱率,只要自家所設定的議題,
獲得了廣大民眾的青睞,基本上,他們的目的就達成了,
至於議題本身是否為真相,是否真的讓罪證現形,
則根本都不是他們預先所設立的目標所在.
然而,司法卻無法以譁眾取寵的方式來達致制裁的目的,
而必須透過反覆的證據檢視,才能夠儘可能的還原事件的真相,
箇中執行正義的嚴謹度,是截然不同的.
所以說,類似的緝凶劇集,看看便罷,認真...往往就輸了...
套句知名媒體人曾說過的媒體從業箴言:"隨波逐流就對了..."
試問:我們的正義伸張,能夠訴諸如隨波逐流的或然率嗎?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