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HD]最靠近八仙卻不救? 和信醫院沒收傷患挨批--YouTube
八仙樂園塵爆事件的第三天,隨著媒體對於各種訊息的強力播送,
其實整個社會的輿論風向,也悄悄的發生質變的現象.
先是距離八仙樂園最近的和信醫院,為主動表明加入醫療救援行列挨批,
後有恩主公醫院在沒有相關燒燙傷醫療資源的情況下,收治病患,引來家屬們延誤病情的疑慮.
家屬們焦急的心情,固然可以體諒,畢竟躺在病床上的,都是自己的心頭肉,
但種種質疑醫療體系的跡象,也不免讓醫護人員們擔心,
未來在求償恐無門的情況下,醫院會不會淪為出氣的代罪羔羊,
甚至於有醫生直接在臉書上坦言:可能接下來,又要有醫生被告了...
顯然的,隨著醫療過程的展開,醫病之間的緊張關係,似乎才正要一觸即發.
事實上,醫病關係間的劣化,早已不是新聞,
頻頻新聞媒體中,經常可見家屬告醫師與醫院醫療疏失的案例,
參詳兩造的說法,家屬們總認為病患應該都還有得救,
沒救起來,泰半就是在醫療程序中有瑕疵;
但往往從醫生的觀點來看,許多患者本來就是重症,
而醫生也是人,不是神,盡其全力而未能救之,也是無可奈何之事.
如此這般都要惹來官司纏身,
那是否醫院早在病患入院之際,就可先行評估是否收治呢?
諸如此次事件的和信醫院,
官方說法是表示未知如此大型的公安意外,所以沒有主動表示參與救援工作.
但參照後來恩主公醫院惹議的案例,在沒有急診室與燒燙傷設備的情況下,
當初和信醫院倘若在第一時間接受傷患,是否後續同樣會惹來延誤醫治的批判呢?
或許想到了這後著,乾脆選擇了明哲保身也說不定...
您或可批判這是見死不救,違反醫德,
但若真要癌症醫師來治療燒燙傷,加上苦無設備,純以徒法煉鋼來施行急救,
是否又真會對病患有所正面助益呢?我想那絕對也未必吧!
回歸到醫病關係的探討,我想最根本的癥結點,在於:
"醫護人員與醫療機構,究竟是一種服務業?還是一門專業?"
專業呢?一如律師,會計師,教師等五師,他們所經手的客戶,
是在經過相互洽談之後,評估其中的利弊得失,才決定是否接案的結果.
換言之,他們是有主動選擇客戶的權利的,
而這或也是醫師與護理師們,比較屬意的職業定位,
因為主動權在己,貢獻的,就是一種專業,而不是服務.
然而,在病患的眼中,卻遠非如此,大眾的心態總認為:
"我有繳健保費,醫院就得收我..."
"我花了錢住院,醫師與護理師就得全力滿足我的需求..."
顯然的,在醫院無主動拒收患者的前提下,
醫院成為了大眾認知下,與一般服務業相仿,是個花錢買服務的場域.
於是乎,種種發生在服務業中的奧客心態,
也就很自然的延伸到了醫療院所當中:
"護理師沒有笑臉以對,投訴服務不周..."
"主治醫師沒在第一時間到場,興訟延誤醫療..."
在一樁樁投訴與興訟的過程中,原初滿腔熱血的懸壺濟世,
似乎也就逐漸的轉為一種怨懟,對於病患及家屬的態度,
當然也就轉趨防備與敵視了.
這情況您說嚴不嚴重?
端看每每到醫院就診,
光是局部麻醉或割點小息肉,就要您簽一大堆同意書看來,
顯然的,在醫護人員一端,一到了幾近寒蟬效應的境地.
有時候,"權利"與"義務",本來就該是對等的,
假若政府與社會的氛圍,認為醫療院所沒有拒收患者的權利,
醫療體系,儼然是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的一環.
則相對的,是否也應該在醫師或醫院面臨病患興訟之際,
用公共法律資源,抑或是集保制度的模式,來位醫師免除這後顧之憂呢?
值得政府與社會各界再行三思!
謹以此文,向八仙塵爆事件的辛勞醫護人員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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