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黃捷的罷免投票案將於2月6日進行,

迥異於先前已遭罷免的王浩宇走低調路線,

黃捷了選擇直球對決,大力廣邀執政的民進黨公職為其讚聲:

上從蔡英文總統表態力挺、下至高雄在地議員,

無一不勇於挺身捍衛,頗有「全黨救一人」的意味。

然耐人尋味的是,黃捷壓根就不是民進黨員,

相較於民進黨對於黨籍議員王浩宇罷免案的噤聲,實有天壤之別。

不禁令人感到納悶,現階段無黨籍的黃捷,莫非已是「準」民進黨人,

2022恐會以民進黨籍參選連任?

又或倘若無此暗盤,則未來渡過罷免危機的黃捷,

又該如何償還執政黨傾全黨之力神救援的恩情呢?

箇中進退維谷的兩難情境,卻反而坐實著罷免黃捷的正當性,怎麼說呢?

 

罷免,乃公民收回賦權的最終手段,

我們當初相信其人足以代表自我行使治理監督權,投下神聖的一票,

日後發覺其言行或施政悖離承諾與期待,

感受到不適任的狀況,才會浮現罷免的念頭。

不適任的情境,概略可分為「毀棄約定」與「路線偏差」兩類型,

前者即典型的「吃碗內看碗外」的三心二意,

一如韓國瑜前市長,對高雄市民編織發大財的願景,

卻在韓流捲起千堆雪後,放縱自我野心向上追逐高位,

將市民給予的四年賦權拋諸腦後,最終遭到近94萬市民投票罷免,下台一鞠躬。

對韓國瑜而言,您說他冤麼?

冤,當然冤,端看罷免方所援引的標語「光復高雄」,

就可窺見那個甚麼事不care、就獨獨care罷韓的團體,

擺明就是衝著為長期執政的綠營出口怨氣而來,

將韓國瑜視為攻克的標靶,這難道不是一種報復性的作為呢?

但就正當性來看,韓市長背棄與市民的四年承諾,

被罷或也只是剛好而已,而結果確實也體現了這一點。

 

至於「路線偏差」類型,當事者或未違背與投票人的賦權限期,

但在其所代表的政治光譜中,卻在選後出現游移不定的情況,

所謂「選前一個樣,選後變模樣」,便是此類型的典型樣態。

從近期陷入罷免危機的政治人物析之:

王浩宇自綠黨跳槽民進黨,不再關心環境保育議題,反遂行極盡挑釁他黨之能事;

黃捷退出時代力量成為民進黨友軍,

期間還曾傳出可能擔任陳其邁競選發言人,復以近期一系列救援活動,

向執政黨靠攏的意味濃郁,無復當初作為在野黨人士的理想性;

乃至於陳柏惟雖為台灣基進、卻屢屢在立院投票與執政黨同氣連枝,

已不見訴求台灣獨立的強烈企圖。

顯然,三位民代的情境相仿,選民給予權力的當下,皆係屬於反對黨陣營,

但卻在當選過後、選擇與執政黨交心有好,

自我弱化監督的量能,使選民的投票表意遭到一定程度的扭曲。

原以為支持反對黨的選票,最終與票投執政黨無異,

如此悖離選民的政治路線位移,難道不能透過罷免手段收回當初的賦權嗎?

徒然的將憲法賦予人民的罷免權利,解讀為「報復」、「反民主」,

某種程度,不也是在霸凌市民的投票意志麼?

 

「民主,從來就沒有非誰不可」,

沒有甚麼樣的投票結果才堪稱是民主,

倘若民主可以如此預先的框定是非價值,

則與「先射箭再畫靶」、「朕說了算」的人治有何差異呢?

換言之,投票行為本身就是民主的體現,

而罷免則是民代路線位移所必須面對的試煉:

過關,代表著選民肯認其新的政治光譜,賦予其轉換的正當性;

反之,則象徵自我政治判斷未獲青睞,不符民意所需也沒有再任的必要吧!

相信民主,相信選民的智慧,徒然在投票之前、附加各式意識型態標籤,

宛若進行著民主聖地的莊園生死戰

(諸如守護台灣、捍衛民主、甚至連撐香港的理由都來了…),

驟然升高政治對決態勢,

無異於模糊了罷免投票檢驗民意代表適任與否的初衷,實非民主政治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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