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妨試想一個情境:

名校法律系畢業,辛苦的考上律師,之後投入到人權倡議的法律扶助協會,

領著最微薄的薪資,以服務與拯救下層階級免於體制壓迫為己任。

幾十年過去後,沒有著太多的存款,又適逢老闆因病結束律師樓的運作,

面臨失業之際,想著回到最初人權協會任職,

分享自我捍衛人權的生命經歷,卻遭來會員們的冷嘲熱諷,頓時讓自己心灰意冷。

此時再端看當初同期畢業的同學們,個個在法律界嶄露頭角,開著名車、賺進大把鈔票,

究竟其人當下的心理狀態,會怎麼去評價自己一介不取的人生呢?

(以下有雷,敬請慎入)

 

本片為丹佐華盛頓繼2016年"心靈圍籬"(Fences)後,再次入圍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的劇作。

劇中主角羅曼律師,早年擔任國家人權協會的工作者,後至主打關懷弱勢的律師樓工作,

然在律師樓老闆因病結束經營後,羅曼面臨到失業的命運,

因此暫時來到老闆友人皮爾斯的律師事務所上班。

但皮爾斯純粹商業導向、不問客戶經濟能力,一律收取高額律師費的作風,

與羅曼本人的價值信仰格格不入,這讓羅曼無法接受,而希冀另找其他得以伸張人權的工作。

但就在他重新回到人權協會探詢工作機會,並且接受協會邀請、向會員分享遊行抗議的經驗,

過程中,會員們對其極盡輕蔑的態度,讓他備感失望,衝擊著固有的價值觀,也從此改變了其最初的堅持。

羅曼開始不認為用高勝訴率來換取高額的酬金有何謬誤,凡是開始講求對等的價值,

為了讓自己平衡一些,他甚至鋌而走險的、以妨礙司法公正的舉措,

領到了一筆為數頗豐的獎金,開啟全面享受人生的快感。

然而,心中的使命感卻從來沒有忘記提醒他,

在時時刻刻感受到一股罪惡感,又妨礙司法公正即將東窗事發之際,

為求守護自己一生的職志,他決定向最高法院提出訴狀,

以自己告發自己的方式,向社會坦承一切,而他也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坦白說,對於同為熱衷參與公共事務的自己而言,觀影後有著相當深沉的抑鬱,

一位如此廉潔一身的人權律師,竟落到如此窮途潦倒的境地,

復以他所誓死捍衛的群體,絲毫也不在乎其畢生所付出的貢獻,

種種不堪,皆讓人不禁心生狐疑:這一切,真的值得嗎?

 

值不值得,端看著個人心中所秉持著初衷為何?

假若底心下所希冀的,是憑藉著一己之力,能夠看到弱勢階級獲得實質的幫助,

並據此給予正向溫暖的回饋--一個微笑,一份擁抱都無妨,

則當其遭受到對方冷言冷語的當下,自然顯得落寞,因為努力顯然沒能獲得對等回報。

不過呢...如果投入人權運動的動機,是為了改變既有不公平的體制,

則即便行動不被了解、甚或引來受益者的嘲諷,事實上也不會因此而更易其度,

因為關鍵不在於人們怎麼相待,而是只要體制有著絲毫變革的可能,對自己就是最大的鼓舞。

電影中,羅曼律師即是陷入到價值混淆的情境之中:

一方面在受到人權協會嘲諷後,頓時深感畢生的努力沒有受到相應的尊重,

因而墮入到訴求對等的商業規則中,然其後又基於自我內心的呼喚,

讓自己最終深刻的了解到,改變司法體制,才是投入律師工作的初衷,

能否被真心的接受與景仰,其實並沒有想像中來得重要。

 

或許每個人都有自己希冀完成的人生夢想,是故也不好在其中存有優劣的評析:

自己認為值得的事,那就是值得窮一生去完成的職志。

儘管如此,大家不妨捫心自問,

社會對待如此高風亮節的人權倡議者,竟然是給予最低的生活水平,真的合宜嗎?

難道真像咱們功德院賴院長所說的:"低薪就當是做功德",輕描淡寫的帶過即可麼?

誠然,每個人都該秉持著作功德的佛心,

但畢竟大家都不是佛,無法不食人間煙火,還是得餵飽肚子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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