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召35歲以下參選 民黨中央引發基層反彈-民視新聞
民進黨擬針對地方議會席次,有轉任立委,中央政務官等11個選區,採取徵召35歲以下的青年人參選.
毫無疑問的,儘管不願意正面承認,但該項策略當然是衝著時代力量的年輕形象而來,
希冀在無礙於既有政治生態的前提下,在以複數選區為戰場的議員選舉,
透過這項措施,坐穩年輕世代政治認同的第一品牌.
對此,民進黨內各方,有著截然不同的解讀:
長期擔任政治幕僚的工作者,對於參選一事,自然都是躍躍欲試,
但礙於超過35歲的門檻,故發起不平之鳴,認為中央完全漠視默默耕耘的幕僚群.
相反的,所謂"太陽花學運世代"的黨外年輕人們,則是樂觀其成,
認為不循著政治經驗與資源累積的徵召模式,才能夠真正的讓年輕人參與到政治的領域中.
甚至連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都表示:
"從事政治工作的年輕人,到了30歲會遇到一個選擇,人生到底要走向選舉?還是走專業幕僚?
35歲時有經驗了,開始做一些選擇,而如果到40歲要選舉,坦白講,時機已經過了."
藉此說法來強化中央擬徵召35歲年輕人參選的想法...
嗯...我們不妨從洪秘書長這席話進行解讀:
確實,若有志於投入政治生涯的,
30歲左右就該有著參選民意代表與否的認知與決定,以便於整個政治資歷的培育及養成.
但根本的問題在於:為民喉舌的民代,可以是個"職業生涯"的概念嗎?
若是將之視為個人的職涯規劃,則職涯首重的,該是”穩定就業”,
對於民代而言,穩定就業代表的,是必須連選得連任,
一當當個30,40年,甚至可以當成家族企業來經營,把政治人脈永無止盡的傳承下去.
試想:這是我們要的民主政治型態嗎?
更況,民代為了想要"穩定自己的就業",勢必得掌握勝選的關鍵要素:人脈與錢脈:
錢脈,能夠給得起的,不用說,就是資方,其中不少還可能是慣老闆級的...
人脈呢,就我實務觀察來看,多半經營的都是些宮廟,各種利益團體等小眾意見代表的瑣事,
完全完全不見有大格局的政策代表導向,無怪乎民眾之於民代的印象,
總是很難以存在著正面的評價.
由此看來,顯然的,民意代表並不適合用職業的屬性來看待之.
(更況若以職業視之,則諸此明訂徵召35歲以下的人,
不擺明了有違反性平法的年齡歧視之虞麼?)
基此,如果民意代表不是一種職業,
那就不存在洪秘書長所言的"職涯選擇與規劃"的問題,自然也就不該有年齡上的窘迫限制.
相反的,只要能夠達到代表人民發聲的功能者,都該是得以擔任民代的適任者,
到底與年齡有甚麼樣的關係呢?
難道年輕人的聲音,只能透過年輕民代來捍衛?
而老一輩的民代,只會關注老人的利益麼?
這無疑是陷入了物理學家牛頓"大貓走大洞,小貓走小洞"的謬談.
顯然面對民代的功能,該有更宏觀的想像,
民代本來該著重的,就是當前的社會發展問題,
怎麼可能只在乎自我年齡相仿者的利益呢?
倘若如此,那乾脆民代選舉制度,也來個依年齡區分的比例代表制不就得了...
更況...現階段在高齡化的衝擊下,世界各國紛紛上條青年的年齡,
甚至還出現"65歲是青年"的說法,故民進黨徒然的以35歲來界定青年的上限,
顯然與國際潮流也是背道而馳的吧!
選舉,本來就該是數人頭的戰爭,
誰能匯聚到更多的民意,誰就有權力代表人民,這不就是民主最基本的立論麼?
今天突然來了個徵召條款,而且是由所謂的"選舉對策委員會"來主導,
這個選對會執行的是誰的意志,耐人尋味.
是否有希冀跳過既有的初選機制,透過直接徵召來組織特定人士的親衛軍,
我相信接續的發展,也許會有著更清楚的輪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