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資方、勞方間的三邊關係,就社會穩定的角度而言,顯然是最為關鍵性的因素。隨著全球化浪潮下的世界工廠趨向,政府的角色、以及勞資議價的談判模式,無疑成為勞資關係緊弛的決定性面向。鑑此,筆者欲從兩種典型的議價模式-多元主義與統合主義-的分析切入,依循新制度論途徑的論述,端看國家行政與立法制度的選擇,對於議價模式的採用有何影響,並兼論台灣的適用性問題。

 

本文係透過區分多元主義及統合主義的諦義之後,究其對利益團體運作、以及勞資協議的模式為檢視規範,將世界上代表性國家區分為統合與多元主義兩大範疇。繼而分析這些國家的行政權以及立法權的組成型態,以期歸納出適用於各該主義領域的行政及立法的模型準則。最後,筆者將檢視今日台灣的行政與立法的改革方向,就筆者的見解而言,鑑於台灣貧富差距以及失業率的提升,現行的多元主義路線必須作相當程度的修正-亦即不能夠再容許各利益團體漫無章法因著自己的私利而一再向政府機關遊說;亦不能夠再容忍政府明顯於勞資議價中偏袒資方的偏頗作為。如何導正上述偏差,將是本論文的論述重點所在。

 

本論文跳脫出傳統以總統制及內閣制作為國家區分行政-立法互動的思維,而改以多元主義及統合主義的差異來對國家作相關制度選擇的研究,其主要的探討焦點有四:(一)多元主義的制度選擇模式;(二)統合主義的制度選擇模式;(三)多元與統合主義模式間的比較;(四)台灣的適用性與改革方向。冀望透過本文的研究,得以促使政府反思一己在勞資議價過程中的定位,也籲請學界得以換個角度-從政治面向轉移至經濟面向,來重新看待國家行政與立法的制度選擇。

 

關鍵詞多元主義統合主義勞資議價新制度論

江欣彥,〈比較多元主義與統合主義國家的制度選擇-從行政與立法的角度〉,2005年中國政治學會年會暨「多元社會、和解政治與共識民主」學術研討會,中國政治學會主辦,台北,民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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