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昨日出現了第一例境外移入的H7N9確診病例,開啟了台灣的防疫大作戰,
但早在下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記者會之前,
被譽為台灣最大社群網站的批踢踢(PTT)討論版中,
就已經有人搶先發布了這樣的訊息.
(當然,為了規避法律責任,
po文用了制式化的"我夢見...","寶山醫院"等技巧作隱喻)
相信很多潛伏在PTT的記者朋友們,
也都是看到這則訊息,才進一步向疾管局求證的吧!
為此,疾管局考慮和法務部研商,是否用"傳染病防治法"中:
"散布有關傳染病疫情的謠言,或傳播不實流行疫情消息,
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可處50萬以下罰款"的條文,
對於發文者進行相關的懲罰.
說實在的,如果大家不健忘的話,類似的情事其實屢見不鮮.
最為人所知的,是幾年前有個自稱可以靠耳鳴來預測地震的保險員,
屢屢在網路上提到自己又耳鳴了,並據此預測未來可能的地震強度與方位,
大概就像算命的一樣,十次預測總也會矇到一兩次,
就被認為是地震預測神人,成為坊間的地震指標.
氣象局最終為了杜絕這樣的亂象,決定祭出相關的法令,
聲明除了官方的機構有權發布類似天災的消息外,
其餘的消息,都有可能被視為"謠言"而受罰.
然而,我覺得這一次跟過去所不同的,在於資訊的準確度.
過去所謂的預測,了不起就像是江湖郎中賣藝一般,矇到的機率居多,
而這一次,據說po文者是一位醫院的住院醫師,
想必他應該是參與了整個H7N9病患的確診過程,
在確定為新型流感的前提下,才第一時間上網告知網友.
一來,其實它並不是謠言,而是真相的呈現;
再則,似乎也不可能證實這樣的訊息會導致損害公眾或他人的結果,
反而還有可能因著提前告知,讓大家能夠早做準備的正向功能.
真要說他做錯了甚麼,大概就是提前釋放確診消息,
讓疾管局相關人士臉上無光吧!
看看整個新聞的描述,似乎這染病的台商早在十天前就已出現發高燒的症狀,
但當時未檢出染病,是後來才發現確定為H7N9,
或許基於政府安定人心的立場,做到確實性有其必要,
然就資訊的傳播而言,顯然已經落後了一個星期之久,
也令人不禁懷疑:
是否存在著相關高層,因不願揹上"防疫不力"的罪名,
而多所延誤公布的時機呢?
我覺得,在資訊化的時代下,
資訊傳播與社會恐慌之間,已不再是一個絕對正向的關係,
在每天面對那麼龐大的訊息量下,人們敏感的神經,
多少都有那麼點麻痺了.
故我們對於一些災難性的資訊傳播,已不再盲目的恐慌,
而是能夠用更為淡定的態度,細細的去思索著因應措施.
所以,我相信大家寧可在第一時間知道事情的真相,
也不希望官方在為求安定人心的前提下,掩蓋真相,
直到無可控制的地步時,才被動的予以公布;
如此反而讓人民陷入一種不信任官方的氛圍中,
對於防疫工作絕對是有著負面的影響.
自然,捏造謠言企圖製造社會混亂必須禁止,
但至於那些搶在官方之前公布真相的訊息,
我想就該讓它涵蓋在言論自由的範疇之下.
畢竟,當今的資訊傳播是何其多元,如何進行箝制呢?
舉個最淺顯的例子來說明好了:
法律上對於訊息的界定,常會釐清是否在"公共場域"散布訊息,
凡是能夠讓不特定人士自由進出的場域,就屬於公共場域的範疇.
然而,像是時下最夯的一些社群網站,如Facebook,LINE等,
這些網站本身需要雙方的肯認才能加入該社群討論的型式,
嚴格來說,就應該不屬於法律上的"公共場域"範疇內,
但顯然的,從最近的一些傳播案例來看,
哪一個不是經由社群網站,
一傳十,十傳百的進行無遠弗屆的資訊互通,
私人網絡傳播的廣度與效果,
其實一點都不下於所謂的公共傳播,
但卻可能是現有法律所無法管轄到的範疇.
所以,當所謂公共與私人場域的界線逐漸模糊的情況下,
我覺得言論箝制的條件,應該從辨別傳播的場域中脫離,
而回歸到真相與謠言的認知之上;
謠言當然不足取,
但倘若是真相,也就別在乎官方首發與否的差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