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政府為了增進民眾在消費時索取發票的意願,
遂研擬了將統一發票頭獎提升為1000萬元的構想,
沒想到在宣布了之後,卻發現各個社福團體所募得的發票數量銳減,
讓社福團體感到預算上的窘迫,
進而使得財政部與立委們打算取消千萬特獎的措施..

 
說起來好笑,現在好像是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政府每每都沒有通盤的去研究一項政策的利弊得失,
就貿然的推動,最後發現弊大於利時,又朝令夕改.
千萬特獎的立意原先很良善,
就是希望大家能夠踴躍的向店家索取發票,
以避免逃漏稅的情況產生,藉此可望增加稅收.
倘若如此,則這樣的政策根本就不該廢止,
因為它確實達到了當初所設定的目標--
也就是民眾開始重視統一發票的索取與對獎了.
至於造成社福團體的經費緊縮的效應,
其實根本就不該從千萬特獎的面向來檢討.
畢竟社福政策應該是國家永續經營的一環,
縱使是非政府組織的社福單位,
政府也可以循著法制的途徑,進行經費的提撥,
而不是將經費的希望寄託在帶有樂透或然率性質的發票上,
畢竟發票得獎與否,可能每期情況不同,
但那些社福團體卻必須持續的經營下去,
以此作為經費的來源,根本就本末倒置.

以此事件來看,
事實上倘若千萬特獎真的帶動大家索取發票的習慣,
則政府的稅收將可望因之而有顯著的增加
(因為逃漏稅的店家少了......)
而政府再用這些增加的稅收,
定期提供一定的份額作為補助社福單位之用,
應該才是真正可長可久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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