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現在書籍的行銷還結合了YouTube等數位媒體,真是噱頭十足)
星期六的夜晚,走進書局,
偶然看到架上有著一本書名為"想念,卻不想見的人",感覺挺有趣的
(不得否認的,有時候書名取得好不好很重要...)
只可惜書本用膠膜封起來,沒法翻翻內頁的內容,
(其實不太喜歡用膠膜包起來的書,那感覺有點在吊讀者的胃口,
會令人有種為了一睹內容,而賭博性的去進行購買的行為,
而據自己的幾次類似經驗而言,通常結果都是失望的.)
又一般這種所謂的愛情書,自己絕對不可能掏錢買的,
因為愛情百百款,無法複製,自然也沒有任何參考的價值.
不過呢...在書本的封面上,看到了這段文字,頗有感觸,所以特別記了下來:
終於妳也才懂了
自己之所以會想念他
其實並不是因為的那些好
而是因為
之後再也沒有一個人可以讓妳覺得好
妳懷念的 自始至終都是 愛
其實文字挺美的,
只不過呢,大家其實可以去細細琢磨一下相關的愛情書籍,
很多時候,都喜歡用著一種套套邏輯式的敘事手法,
把很多華麗的詞藻匯集在一起,看似千絲萬縷的難解情愫,
在其中,仔細抽絲剝繭之後,會發現,
其實只是反覆的將一個簡單的觀念,
做了蕩氣迴腸式的蜿延敘事,
但實則甚麼內容都沒有,說了等於沒說,
滿腹的為賦新辭強說愁,
為的,只是感動讀者們頃刻的一點情思罷了.
(這概念當然不是單指該書,而是泛指所有抒情文的模式)
而當初自己讀到該段文字會有所感,
主要在於感到該段文字與自己的愛情價值觀相悖吧!
文章中所提到的情境,之所以會想念,
是出於自己深知沒有其他人會在這樣的對自己好,
因而才起了思念之情,
但說穿了,那樣的愛,其實是愛自己遠勝於愛他人,
畢竟,倘若一朝又有人同等珍視的對待著自己,
那是否心中那份最愛的位置,就要因之而有所更替了呢?
當然,抱持著這種"愛感覺"勝過於"愛人"的認知,
講白點,永遠都是愛自己多過於愛別人,
相對而言是較為幸福的,
畢竟一旦能夠有著相同感覺的下一個人出現,
很快的便能夠走出情傷,朝下一段愛情邁進,
某種程度也並不見得是壞事.
真正的愛情阿...愛的...
絕對是特定的個人,而非沉溺在感覺之中.
並不會因著對方給予自己的好而愛,
純粹只因著對方是對方本身而愛,
如此,愛情中的喜怒哀樂,其實也就沒那般重要了吧!
怎麼樣都好,因為那就是愛.
這種愛,或許像是飛蛾撲火般的不切實際,
又或者如俗語常說的"愛到卡慘死",
但這樣不顧一切,至情至性的愛,才稱得上是真正的愛戀.
至於甚麼愛上感覺,只徒留愛的印象而忘卻其人者,
我想...只是一種感動自己的自癒性抒發吧!
若真的深愛著一個人,
想念與想見,是應運而生的:
會時刻的想念,也會時刻的想見,
相信絕無所謂的想念卻不想見;
同樣的,當愛已不再,
無復相念,自然也無須再相見...
Ps.:
以上,是自己的一時有感而發,
只是覺得愛情的本質該是愛人,而不是愛上一種愛的感覺,
畢竟,人是主,感覺是輔,倘若感覺喧賓奪主的反客為主,
讓感覺主導著愛情,那豈不是時時得陷入見異思遷的情境中?
於是乎,愛情該愛的,本就該是您所愛的那個個人,
誠然,她或許未必會是讓您感覺最好的那個人,
但您就是愛她,沒有理由...
這樣的愛,才有意思許多吧!!是不是呢?
當然囉!這作者好像也是知名的部落客,
看在同是痞客邦部落客的同好上,幫他做個免費的工商服務吧!
以下是這本書的介紹頁面,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囉!
喜歡閱讀抒情散文的朋友們,
可以買來閱讀一下,應該會有所體悟吧!
書目資訊:
書籍: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作者:肆一
出版社:三采
作者肆一部落格: fourone41.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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