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個人自由意識的覺醒,近年來以"情緒勒索"、"親情勒索"等訴諸於打破固有傳統價值的基調,蔚為風潮。

頓時間,人們不再以"同理心"來接觸人群,直覺唯有讓一切束縛制約個人的規則歸零,

則個人才能夠獲得真正屬於自己的自由。

然而,拿掉一切外在可茲約束自我的框架,就真能夠達到所謂的自由麼?

又沒有框架下的自由,是否又會是自己真正想要的情境呢?頗耐人尋味...

 

自由,某個面向的解釋,在於自己能夠按著個人的想法、順利進行作為的情境。

但畢竟人是群居的動物,當作為本身所涉及的,是與另一人之間的互動過程,

當他者同樣秉持著追求自由理念而有所作為之際,

雙方間對於彼此行為的歧見,也就成為自由的扞格,進而形成一種人際間的制約。

換言之,在過往猶有強烈道德體系制約的社會中,人們依循著規則所給予的角色,

忠實的作好讓制度如實如常運作的元件,讓個人的行為有著固定的模式可茲預測與料想,

在社會所圈定的角色範疇之下,擁有著有限程度的最大自由。

相對的,當一切傳統可茲框定社會集體的價值傾圮後,

所有提供個人作為路徑的消失,讓人類重新回到混沌未明的狀態。

乍看,每個人都是高度自由的存在,得以隨心所欲的遂行自己的心之所向,

然而,一旦人際間必須互動,當您無法對他者的行為理路有所掌握的情況下,

彼此間的自由,反而顯得處處制肘、絲毫不若想像般的海闊天空。

 

電影擇定美術館作為驗證前述立論的場域,顯然是相當妥切的,

在人們的認知中,藝術創作,無疑該是擁有著最廣泛的自由。

創作可以是天馬行空、毫無章法、甚至是悖離著既有人類所想像下的一切規則;

但經過電影的演繹後,您或會深深的體悟到:

即便是自由發揮的場域,其實處處也得以窺見社會制約下的痕跡。

 

就以開場記者訪談美術館長的橋段為例,

館長在述說著"現代藝術"定義的當下,給了如此的回答:

"如果今天妳不小心把皮包遺留在展館空間中,它是否就成為一項藝術品呢?"

館長藉此來說明,現代藝術無沒有任何規則可循,

任何事物在任何情境下的偶遇,都可能成為一件自由創作下的藝術品。

然而,假若我們從反向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

觀眾進到美術館,在社會規則給予其美術館即展覽藝品的訊息暗示下,

自然的在潛意識當中,就會將置放於展覽空間中的物品,視之為一種裝置藝術,

那並非物品本身具有創作的自由性,而是觀眾早已根深蒂固的給空間功能所制約所致。

 

在此就不多贅述電影的劇情,直截了當地從故事中的幾個橋段,來論證本文所論及的觀點:

 

場景一:館長與女記者間的性愛經驗:

劇中的館長,典型的上流社會角色,總是將事情與過錯,推由下屬來承擔,

自己則從中享受到支配他人的真實自由感受,無形中養成某種行為模式,

希冀任何情事都能依循著自己的意志來進展。

然而,當他以一夜情的縱慾心態,與女記者經過一番雲雨後,

女記者向他索取完事後的保險套,他頓時顯得傻眼扭捏,

畢竟這與他過往一夜情的行為模式相悖離,因此下意識認為女記者必然別有用心,

而在事後備感自由遭到威脅的危機意識。

但對於女記者而言,她不過就是喜歡他、希望與他認真交往罷了!

由此可知,縱使像館長如此位高權重之人,在社會上理應擁有著最大程度的自由,

然在面對著平日再尋常不過的一夜情,竟也是如此處處有所制肘之感,

足見關鍵不在於自由的廣泛程度,而是取決於他人是否願意遂行自己意志行事而定。

 

場景二:擬真叢林晚宴的失控:

論據當中最強烈的、莫過於是電影海報上的那場叢林晚宴:

一位藝術表演者,在上流社會的社交晚宴中,

以完美模仿猿猴的行為動作,與在場的賓客進行互動。

對賓客而言,他們所認知的,是點到為止、彼此同樂即可的互動規則,

卻不料表演者為求徹底復刻叢林的實況,宛若猿猴附身一般的,攻擊著在場的來賓,

這完全是上流社會人士所始料未及的情況,而悖離著賓客思維理路的原因,

即在於互動的表演者,並未依循著既有的社交規則,而是在求真的前提下,

遂行著自我所認知下的自由,縱情的去解放隱藏的獸性。

 

場景三:館長向男孩道歉的始末:

館長為了找回遺失的手機與皮包,以濫發信件的方式,讓一名小男孩受到父母的責備;

當男孩上門質問之際,館長起初絲毫不肯認錯,並且在推擠過程中,使男孩不幸從樓梯墜落。

在幾經自我良心的呼喚後,他決定主動上門向小男孩道歉,

卻不料小男孩一家早已搬離住所,讓館長心下始終存有著未盡的遺憾。

對館長而言,道歉為的是撫平自己心靈中的道德感,

但顯然地球並非總是繞著他轉,當男孩不再執著於道歉,反讓館長留下永久的道德缺憾。

 

場景四:YouTube上的病毒行銷短片:

為了宣傳美術館的"方形"展覽,館方找來專門行銷的外包廠商,

製作了一段以金髮小女孩作為乞丐為人物設定,當其走入到象徵著信任與關懷的方形場域內,

卻驟然的被炸得粉碎,據此來訴求突破既有價值體系的自由意象。

如此跳tone的短片,可說是真正跳脫出一切道德評判的規約,是真正自由的藝術創作,

無奈的是,觀看影片的閱聽大眾,分別從貧富差距、種族歧視等既有的圖騰認知,

對該影片進行強烈的批判,致使最終館方不得不以解任館長向社會大眾道歉。

顯然,即便是真實自由的呈現,

當其面對的是猶有道德規約在身的群眾,依舊只能黯然的下台一鞠躬。

 

從以上的四個論據當中,可以體認到所謂追尋真實自由的一種悖論:

人們總以為從既有的種種拘束當中逃脫,就能夠達致自由的理境;

然而,那只不過是從猶有秩序的有限自由,過渡到混沌無序的不定自由而已。

這種自由的不定性,如何存在著可茲預測的路徑,

端賴的,是人際相處之間能否達致一致性的默契;

倘若箇中的默契始終未能妥適的來到甜蜜點,

則對比著過往框定著具體社會規則的自由,真有更讓人嚮往的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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