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先前曾有人做過一項調查,台灣的馬政府及其行政閣員們,
大概是全球國家政府中,擁有博士學歷比例最高的.
可惜阿...如此堅強的陣容,卻老是想出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政策,
究竟該說我們這些博士閣員們太單純,不食人間煙火,
還是書念得越多,腦袋越顯空蕩呢...(個人的經驗是後者...)
就拿全募兵制來說好了,姑且不論財政困窘,難以維持龐大人事費用的問題,
光是如何安排83年次以前的役男服役問題,就讓國防與內政兩部會傷透腦筋,
在替代役的員額不可能吸收每年近5~6萬名役男的前提下,
先前曾傳出乾脆開放各企業得以申請役男服類似"國防役"的役別,
內容包括可到便利超商當店員來抵役期的構想,
此舉立即引來了大眾的撻伐,
一來可能因此讓該行業的薪資降低(義務役較便宜),
再則也會對於該行業別產生當然的人事排擠效應.
當時該構想便被笑稱為天兵政策了,
沒想到如今為了不讓役男忍受等待服務的時間太過漫長,
居然提出畢業後,可以不用役畢,就可以有三年的緩衝期,
讓役男可以先行選擇就業或繼續深造,
理由一來是想要縮短役男等待服役的期限,
再則是認為替代役並不需要太好的體能,
所以拖個三年,即使27,28歲再服替代役也沒有體能上的問題.
看起來立意良善,但這根本上與民意完全背道而馳.
其實,當兵呢...撇開軍中太黑暗的因素不談,
義務役之所以不願役,重點不在於浪費那一年的時間,
而是它無疑的是打亂了自己原本順遂的生涯規劃.
就像想深造的,得卡著兵役時程而有所中斷,
原本有女友的,可能因為入伍而鬧兵變,
......還有許許多多個人的理由,
完全可能因著這格格不入的兵役而被迫改變,
這才是根本癥結點所在.
因此,政府所推出的這個延遲服役計畫,
說實在的,只是讓根本的因素繼續推遲而已,
難道在這三年中,找到了好工作,
入伍退役後,還能繼續被公司留用嗎?
又或先出國念書的例子,
往往畢業便在國外工作,還得回來服役,這恰當嗎?
然而,更荒謬的是:
這政策的立基點,完全不是站在役男的立場來思考,
而純粹只是內政部根本提不出相應的替代役名額,
才想出這種欲蓋彌彰的彌補措施.
我覺得,政府老是祭著"公平原則"的大旗,
一定要83年次以前的役男服一年的替代役,
然後用這種"消耗"的心態來對待之,又何必呢?
其實公平有很多種面向,
就看政府用甚麼樣的立基點來衡量:
的確,倘若用年次做為衡量標準,
既然83年次以前的役男,有些沒繼續念大學的已經服役,
所以其他緩徵中的役男也必須同樣服役,才合乎公平原則.
然而,倘若將比較的立基點放在推行募兵制的時間點上,
則按理說,應該在募兵制實際推行後,
就該免除推行時程後,尚未服役役男的兵役問題,才是公平.
畢竟,原本83年次以後的國民,也需要服役,
但後因推行募兵制而免除,從"要當"變成"不用當",
這對於其他"要當"但緩徵中的學子而言,也並不公平,不是嗎?
(畢竟以83年次為界,將會形成同班的學子中,將分成兩種,
一種需要當兵,另一種則不用,這又是甚麼樣的公平原則呢?)
人才,最重要的是最有效率的配置,
而這也正是當今人力銀行與人資管理受到重視的原因,
當政府已然將剩餘的義務役男,看做是需要"消耗掉"的心態時,
基本上根本不可能有著最佳配置可能,有的只會是浪費,
那這又何必呢?
公平原則,絕對不是不可挑戰的圭臬,
當公平原則無法達到效率最適的情況下,
顯然政策絕對有重新評估的必要性.
恩....看著層出不窮的服役點子,
套句鄉民的話說..................還好我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