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長吳釗燮昨日於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備詢時,語出驚人的表示,
「我最擔心,就是當中國在欺負我們的時候,我們的立法委員補進來踢一腳」。
但當徐巧芯委員進一步追問所指為誰,
吳只是不斷的強調「有」,並多次反嗆徐「妳可以去告我藐視國會。」態度可說是強硬且傲慢。
對此,藍委表示,吳釗燮此舉正好給了藍白藐視國會罪立法的論述依據,
畢竟面對如此桀傲不遜的官員,要想為人民的權益把關,
手中若沒個足以抗衡的工具,顯然只能兩手一攤、莫可奈何啊!
對於「藐視國會罪」的立法工作,執政黨認為此舉無異於是立委在進行自我擴權的行徑,
會使立法權凌駕於行政權之上,變成「上對下」的不對等情境。
然則,個人以為,倘若沒有建立相關藐視國會的罰則,
打從業務報告、立委索資、調閱小組、到議事殿堂上的即問即答,
官員們愛答啥就答啥,書面報告的內容幾近貧乏,淪為表象是的「作文比賽」
(有興趣的朋友,不妨上立法院官網,下載各委員會開會的報告資料,
就可以了解到筆者所謂的「作文比賽」譬喻,絕對不誇張),根本就是應付了事。
反正回答不符上意,還可能遭到貶抑撻伐,還不如全副武裝、起而當「戰狼」,
說不定官運還可以步步高升,講那麼多做啥呢?
(像吳釗燮就是個經典案例,人家520之後就要高升到總統府任職了,
諸如甚麼藐視國會罪,根本制裁不到他,反正「死道友、不死貧道」,當然沒在鳥!)
換言之,藍白領銜修訂的「藐視國會罪」,
其實只是衡平行政與立法之間、監督制衡的必要手段,
只是為了讓國會質詢的有效性得以大幅提升。
否則,每次都這樣實問虛答,還不時出現官員與立委互嗆的火爆場面,
縱使立委有心做好問政工作,也根本苦無工具發掘更深入的真相,
整個立院開會淪為作秀的場域,真的也怪不得立委諸公們。
當然,對於人民而言,
或會覺得知道那麼多政府內部的資料有啥用,立委挖出來也沒太大的意義。
但我就舉引進印度移工為例,還記得該資訊其實在總統大選前就曾被立委披露,
但當時勞動部矢口否認,並將相關資訊說成是假訊息,深怕會影響總統選情。
然而,也不過才一選完,就正式公布未來將視缺工情況引進印度移工,引發社會譁然。
顯然,該案一直在進行中,但卻被刻意的以政治操作來隱瞞,
直到水到渠成、生米都煮成熟飯了,才強迫著全民硬得吞下去,試問大家真的接受嗎?
試想,如果當時就有「藐視國會罪」,官員不得對立委詢答有所隱瞞,
當擬引進印度移工的消息浮現時,社會就容有更廣泛的論辯空間,
或許在經過各方社團(尤其是婦女團體)的折衝下,一切都會有所轉圜也說不定。
如此一來,不是更能夠提升政策的品質麼?有甚麼不好麼?
法律的制定,並不是為了懲罰某些特定人,僅僅只是畫下一條紅線,
只要不逾越底線,基本上根本無須擔心有觸法之虞。
換言之,藐視國會罪,充其量就是要求行政官員必須據實以答,
舉凡不涉及機密的事項(機敏議題,通常會以秘密會議的方式詢答),說真話,很難嗎?
(*題外話:還是不免想對賴總統做個善意提醒,少數政府要服眾,貴在謙卑處世,
晉用官員必須具備更為嫻熟的調和鼎鼐功力,以柔克剛,政務才能暢行無阻。
切莫留用那些「戰狼型」的官員,能力一般般,看不出作為,
卻極盡謾罵之能事,桀傲不遜的傲慢模樣,只會讓新政府烽火連天,
民怨恐怕也將因此野火燎原,用人真得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