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院黨團又開始顧議場大門了,

看來在本會期讓『地方制度法』修正案付委,是勢在必行,

但真有急迫性嗎?

似乎唯一著急的,是得趕在明年六月前完成修法,

好趕上2022縣市長選舉的時程,讓大新竹合併升格生效,

使屆滿兩任的林智堅市長得以繼續參選。

 

或許有人會問,半導體科技重鎮升格直轄市,過分嗎?

不過分、而且也確實重要,端看台南市升格後的發展,

在預算水平攀升的情況下,城市發展可謂一日千里,

間接也拉近了舊縣區的貧富差距,

甚或容有餘裕擘劃先進軌道運輸系統,

這些都是未升格前、根本不可能企及的願景。

 

然而,假若真的那麼重要,

為何修正案居然不是由行政院提出,抑非由執政黨立院黨團提案,

而是以柯建銘個人提案連署為之,

顯見整個過程缺乏完整的政策評估,單純只是遂行個人意志的急就章。

缺乏廣泛討論的修法,

復以漠視同樣渴望升格的基隆、雲嘉嘉、以及個人的故鄉彰化,

這難道不是『因人設事』麼?

 

若真要解除外界種種『因人設事』的政治陰謀論,

不妨在升格案中加入但書,

已屆滿兩任的現任首長,不得參與升格後的選舉,以昭公信,

證實一切是為公義,而非出於一己之私。

 

這並非自己的突發奇想,只是依循著咱們偉大的蘇貞昌院長腳步,

猶記得蘇院長曾在2010年,曾在台北市保安宮慷慨激昂地表示:

「我不會選第三次(指新北市長)」,並進一步說:

  「美國華盛頓總統可以選第三次而不選,

     抗拒誘惑,樹立典範,這是民主的精髓。

     我,貞昌,不敢違逆,

     所以我對台北縣始終感情濃厚;但我不會選第三次!」

蘇院長難得都為民進黨樹立了最佳的民主典範,

柯建銘總召與林智堅市長又何忍如此的優良傳統,

因著一己之私、為了自己的仕途,而有所違逆呢?

 

現行地方制度法中的升格直轄市規定,必須符合兩大要件,

人口數夠多(125萬)與具有特殊的政經文化條件,

顯然立意在於希冀發展各異的城市特色下,

能讓為數頗豐的市民雨露均霑。

然而,新竹的科技地位無庸置疑,但縱使合併升格後,

人數亦不到原初的125萬門檻(約僅102萬),

刻意不將擁有56萬人口的苗栗縣納入合併考量,

是不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恐怕是作為新竹子弟的柯總召,自己心裡最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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