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電影的前半段讓自己頗為驚艷,
尤其是巧妙的情節大翻轉(不劇透)更令人始料未及。
然而,當人們進到了劇情所設定的故事軸線,正期欲展開燒腦推理之際,
卻恍悟的發覺,情節軌跡並不依循著既定的邏輯演繹,而是相當跳tone的,
在未有留下蛛絲馬跡、交代任何真相的情況下,便草率的落幕了。
拜絕佳氣氛營造之賜,雖然結局令人意猶未盡,
總認為不該就這樣結束,但過程中所泛起影迷們的推理魂,卻仍舊相當過癮。
端看電影的評價兩極,究其原因,就在於推理故事的邏輯性有無。
人們總是期待著,當故事擘畫出詭譎的推理線索,
自該有能力將情節繼續有條不紊的推衍下去,
讓最終結局合乎推理的邏輯,才堪稱為佳作。
但本片顯非如此,前半段的故事架構堪稱完美,
也框架了接續究查事件真相的,但結局卻絲毫未有對應前項線索,
讓看似具有創意的梗顯得離散。然這不禁令我們思考:
「推理,勢必都要符合邏輯麼?」
個人認為,劇中釐清事實與想像力的那段論述相當經典,
只有事實才有背後的誘因可循,
畢竟除非是無差別殺人,否則必然存在著殺機才會行動。
相反地,想像力全然不需背後的事件脈絡作為支撐,
那是天馬行空的想像,悖離著人們思維的日常。
而推理劇極其容易淪為「糞作」的緣由亦即在此,
當觀影者擺盪在事實與想像力之間,
一方面希冀編劇用想像力拓展故事的格局,
另方面卻按事實推理的理性邏輯,來檢視漫無章法的自由創作,
期盼著結局能夠服膺合理性的結果,才會陷入不符期待的失落。
倘若願意從享受觀影過程中解謎的摒息以待,
或會對作品有所改觀的評論吧!
尤有甚者,人同時也是容易被意識制約的動物,
當想像力的虛構成為一種慣習,彷若變成一種牢不可破的制度,
緊緊箍住個人作為的準則,讓人莫名的依循其軌跡行事,
這是想像力具體發揮效用的實證。
以電影為例,男主角所撰寫的小說中,兇手只殺女性,
這讓小偷拿來作為指涉其不敢殺他的理由,
這本都是藉由想像力杜撰的情節,在小偷道出後,
居然得以制約男主角的殺機,多少便是迷惘於想像力的證明。
(以下有雷,敬請慎入)
電影敘述一名小說家偕同女友外出渡假,
途中遭遇大雨襲擊引致汽車拋錨,
不得已只好向山中一棟詭譎房子的主人求援。
當主人知悉來者乃自己剛閱讀過的小說原作,
興奮的與之探討其中連續殺人的情節,
說著故事都該有事實支撐云云的論點,
看似會聚焦在當年的那起未偵破的殺人案。
未料,偶然的停電,揭開了地下室藏有一具女屍的秘密,
女友驚嚇之餘想報警,卻被小說家阻止,
並道出情節大逆轉的對白「這裡是我家」,瞬間主客易位,
原以為主人的,竟然是小偷,
且似乎偷到了小說家當年殺害母親的證據。
就這樣的,女主角擺盪在小說家與小偷之間的兩面說詞,
希冀從中判斷究竟小說家是否為兇手的真相。
最終結局為何,隨人臆想,
只留下現場一男二女屍首,
小偷則是遭到通緝,持續逍遙法外,
至於小說家的小說究竟是杜撰或真實,就不得而知了…
總覺得故事的演繹得以更為清晰有條理,
只要掌握著想像力與事實的交錯推理軸線,
藉由零星杜撰事證的呈現
(如以盛裝多枚戒指的珠寶盒,
讓女友相信所謂的求婚戒指,只是情急生智下的搪塞),
一步步的讓女友認定小說家就是連續殺人案的兇手,
繼而在否定其人格後,給予就地正法,
其後再使小偷反過來訕笑女友分不清想像與真實的愚昧,
或許本片會更為圓滿有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