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藥的發展非一蹴可幾,
少說得經過動物、一二期人體臨床試驗,乃至於後續繁複的藥證申請,
稍具療效規模的藥物,沒個三、五年的淬煉,根本不可能達至。
但現實所面臨到的,是來自籌資層面的困境,
在無法提前獲益、給予股息的前提下,
新藥公司只能藉由不定期利多消息的發布,來維繫股價的穩定,
一旦遭遇負面訊息襲來(如解盲失敗,副作用等),
雪崩式的資金潰散,似也家常便飯。
於是乎,為了使願景不至於從雲端上跌落,
公司方在捍衛股價本夢比的手段上,也就處處充滿著貓膩。
慣用的手法,在電影中充分的被揭露,
首先,運用長期贊助學術研究機構的方式,
建構彼此資金依賴的鏈結,
讓研究成果能夠充分配合新藥研發的進程,成為最佳的廣宣工具。
期間若有未盡吻合的數據,則可透過一切必要的河蟹手法,
促使研究者屈從於金錢權位的威逼利誘,從而弭平進程中的各種爭議。
再則,在經營政商關係方面,
新藥公司則透過成立慈善基金會的模式,樹立一己的公益形象,
藉此洗白其在藥品研發過程的未盡完善。
尤其諷刺的是,成立基金會的資金,
本應用於降低藥品風險的試錯經費,
卻往往在公司力求加速研發進程的動機下,
轉而以公益的形象,用在那些深受藥品傷害的患者,
結果或許相同,
但顯然讓黑心藥商藉此幻化為白馬騎士的光明形象,頗為諷刺。
端看現實中諸種「做公益」的型態,
不也都是在犯下社會規約所不容的錯誤後,才宣誓投身公益麼?
我們或該思考的是,當公益「成本化」後,
等同於當事人降低對於各該事件風險的覺察,
預先框列公益的資本,
以亡羊補牢的態度因應,這是否為人們所希冀的呢?
而本片除了上述揭發藥商的種種劣行外,
更加駭人驚悚的,是忠實演繹著當代利用傳媒輿論對付異己的手法,
也就是時下經常聽到的「網軍」,「1450」何其相仿。
當藥商覺察研究機構中,有無法被金錢利益所誘惑,
為了降低其研究證據的有效,開始廣搜其人過往的黑資料,
並在各個媒體平台上大肆廣宣,使其飽受身敗名裂之責難,
削弱其所掌握不利證據的公信力。
類似的手法,在大廣宣時代的當下,到處可見,
端看近來藻礁公投領銜人遭到鋪天蓋地的攻訐,
希冀摧毀公投說服力的企圖,幾乎是如出一轍,
相互映照下,無疑作了血淋淋的詮釋。
回到電影的情節架構,儘管以雙重軸線的劇情開展,
一是聯邦調查局臥底幹員的緝毒行動,
一是新藥研究者期欲揭發藥商掩蓋副作用的陰謀,
兩條軸線本該在演繹的過程中交疊,據此激化出情節的高潮。
唯可惜的是,可滋交錯的聚焦點不甚強烈,甚或根本毫無干係,
讓故事無法起到激盪人心,自然也就顯得索然無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