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房客-1.JPG

「又」是一部準政治正確的電影,隨著同性婚姻的立法施行,

當同性戀不再是社會的禁忌,影劇圈也就順勢的搭上此波潮流,

舉凡各種您所能想像的素材,都能夠添上同性感情的元素。

箇中或無須給予是非對錯的道德判準,

但感覺那或是長期壓抑下、驟然爆發的結果,

個人對此議題無特別的偏好,一切以「有情人終成眷屬」為宗,

畢竟相愛就該在一起,任何阻礙彼此愛戀的屏障都不該存在才對。

 

然而,從近期為數頗豐的同性電影中,逐漸亦歸納出一套演繹的公式:

開場帶出兩人過往相戀的點滴,而後因著種種社會或家庭因素的阻撓,

致使錯過彼此,待多年久別重逢後,

心下那份壓抑已久的愛火,方重新炙熱,此乃正向的演繹理路。

而更多的呢?則泰半以負面的形式呈現,

以社會反同志氛圍作為原罪,述說著自我在該段感情逝去後的悲慘景況,

彷若一生的失敗歷程,皆由無法牢牢掌握住畢生所愛引致,

但如此的自怨自艾,究竟真是由社會歧視性眼光造成,

抑或自我那份愛戀不夠堅定鎖鑄下的結果?

 

確實,過往普遍對於同性戀的異樣眼光,

甚或將其當成是變態的社交行為,認為需要矯正的社會風氣,

對於同性間的確存有龐大的壓抑。

但就感情面來看,兩人之間的交往,在家庭之中,

性別或只是其一的選擇條件,更廣泛來自於「門當戶對」的刻板印象,

更是讓彼此恐陷落難以再續的陰霾,

貧富之間,美醜之間,身高差距...種種都是愛情當中的阻礙因子,

其難以跨越的程度,完全不下於同性戀的門檻。

既然多的是跳脫門當戶對而結合的因緣,

試問同性戀又何以無法獲致幸福呢?

作為與否,終究還是取決在自己的一念之間吧!

 

從電影情節中析之,

主角林健一便是典型將所有失敗因子歸因於社會歧視的案例,

從其回答檢察官的詢問,與工作同仁針對家長退選的質疑,

再到與愛人間的對答,以及最終同奶奶的溫馨傾吐,

對其而言,好似只要社會中不存在對同性戀的岐視,

則他與立維艱的愛戀,便可水到渠成。

但不解的是,兩人皆非名人,沒有著外界投以異樣眼光的壓力,

家庭結構看似也簡單,源自於親屬的壓力應也不強,

為何當初彼此不能堅定的相愛,

而是得等到了立維都選擇結婚生子後,

才又試圖燃起往昔的愛苗,引致於一發不可收拾呢?

箇中所釀下的悲劇,全然歸諸於社會歧視,合理嗎?

自己難道無須為愛得不夠堅定,而感到羞愧麼?

 

更況,拐個彎想,假若今日一個您與伴侶已然擁有看似幸福美滿的家,

忽然間來了個希冀再續前緣的初戀情人,像是個窺探者般,

整日蒐集伴侶網路上的動態,伺機而動;

尤有甚者,還主動的向對方的妻子娓娓道來,說著自己才是丈夫的最愛,

藉此破壞伴侶感情,等待趁虛而入的機會。

如此遭到社會唾棄的惡劣小三行徑,

縱然在通姦除罪化的當下,依然無法為大眾所諒解,

但試問為何同樣作為,套用到同志的案例上,就誘發觀影者憐憫之情呢?

倘若出軌與背叛的樣態沒有不同,

則異性戀不行、而同性戀可以的差別待遇,某種程度不也是一種歧視麼?

差別或只不過在於該等歧視,是嘉惠於同性戀者而已,

這真是同志族群們所希冀的平等觀麼?

 

這就好似美國電影中、經常會出現的橋段,

一樁犯罪情事,當一夥人需要找個人出來頂罪時,

黑人往往第一個跳出來勇於承擔,

因為其體認到,基於社會忌憚撩撥種族歧視的議題,

類似的微罪若由黑人出面認罪,待遇往往會大不相同,甚或因此而倖免於罪。

然這看似嘉惠於黑人的司法偏見,卻非黑人族群所樂見,

才會經常性的被拿出來揶揄,希冀社會理當更平等的對待膚色迥異的群體。

相同的道理,「平等從來就不該建基在同情之上」,

男女之間、同性之間皆然,

假若對於嘉惠一己的認知感到欣喜,歧視自我的眼光便大力批判,

則顯然所謂的「性別平權觀」還有相當漫長的道路得走下去。

 

回歸到電影的觀後心得,感動倒說不上,

畢竟愛都該自己去爭取,既然當初選擇了放棄,

則空留餘恨的自怨自艾顯得多餘。

倒是劇中立維母親在看待兒子與健一的同志情誼上,令自己激動莫名。

個人尊重每個世代對議題解讀的認知,就老一輩的人們而言,

要他們接受過往未曾想像過的同志情,或有強人所難之處;

但當老奶奶問了一句「立維跟你在一起的時候幸福嗎?」,

得到健一肯定的回覆後,從此對於健一的恨當下釋懷,

箇中世代和解的勇氣與價值,才是我所衷心佩服的。

愛情,就該建基於「幸福」之上,而跨越一切屏障,

長輩在臨終前能體悟這般真愛至理,或也可以含笑九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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