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明倫國宅「月租金4萬」招來議論,

而柯文哲市長一句「不希望全是窮人住」的發言,

更是讓部分媒體見獵心喜,譴責聲浪頻仍。

姑且不論柯市長的本意,

是否希冀採取「租金模糊化」的策略,達到多元群體入住的目標,

然或更該釐清的,

是興建社會住宅背後所訴求的群體究竟為誰的根本性問題。

 

 

個人認為,諸此福利性的政策,

回歸到羅爾斯(John Rawls)「正義原則」的初衷,

當以優先滿足最底層的群眾為先,

其後再以循序漸進的推動,達致社會集體水漲船高的結果。

基此,就房租價格的擬定而言,

必須跳脫既有租房市場的價錨定窠臼,

也就是必須同所謂的「行情價」脫鉤,

以「時價的折扣乘數」作為基礎,而該回歸到訴求的目標群體,

從其可負擔的租金水平作研議,才能真正的嘉惠需求者。

 

換言之,過於忌憚懸殊性的租金價格,會破壞既有租屋市場的行情,

反倒讓社會住宅的公義性喪失,

某種程度只是「由政府擔任房東」的出租房屋,

箇中社會救助與支持的意涵不復存在,豈不可惜?

至於因此會否讓包租公、包租婆們「活不下去」,我想絕對是多慮,

遑論這些人本就是優勢群體,不事生產,只以尋租盈利的經濟樣態,

對於社會整體提升毫無價值可言,就無須替他們想得如此周到吧。

 

其次,若真想擺脫社會住宅乃貧民窟的刻板印象,

除了柯市長祭出的「租金價格模糊策略」外,關於地段選擇尤為重要,

如何擺脫社宅選址地點的邊陲化,更是重中之重。

以台北市為例,現階段信義區乃「天龍國中的天龍區」,

倘若能在該區推出一案(只需一案便夠,作為居住正義的示範區),

而後以更為實惠,遠低於周遭豪宅行情的價格租給普羅市民,

藉以「解放信義區」為名,向市民宣示區域的公眾性,

而非優勢群體所獨斷,如此打破房產地域區段的疆界,

則緣起於社會階級的裂痕,才有縫合的可能。

 

社會住宅政策難不難

端賴為政者依循著哪一條軌跡進行擘劃

從建商地主的角度,自是艱難,

畢竟在不與其逐利的前提下,

租金不可能懸殊化,地點也勢必邊陲化;

但倘若願意從民眾需求的角度思考,

他們想住哪裡、他們所期欲的價格是甚麼,

則政府在握有絕對主宰權限的優勢下,

滿足這些需求,真有那麼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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