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於流行音樂無任何的研究,

因此對於諸如「龐克」(PUNK)、「嘻哈」(Hip-hop)

背後所象徵的意義,說不出個所以然。

然說不出個曲風的規則,

按其所設定的風格而言,也許才是最佳的詮釋。

 

 

感覺上有點類似於佛教立論中的「禪意」,

一種無招勝有招的意境,惟「龐克」與「嘻哈」所代表的,

是從負向的消極厭世,對當代社會的秩序,做最直白的控訴。

 

電影究竟演了甚麼,又具有著甚麼樣的意涵,坦白說並不重要。

關鍵在於其將龐克」浪潮演繹至普世的層次,

讓「龐克」成為跨族群、乃至於跨越星球的共通語言。

  

當中最為成功的,

要屬艾兒芬寧與男主角在妮可基嫚主導的場子,透過亂無章法的嘶吼歌唱,

從最初的噓聲四起,直至最終獲得群眾的認同,據此征服每個人心中的龐克魂。

這在在證明了:「龐克」的中心思想,不在於音樂的內容與質素,

只要能夠喚醒人們心中對社會的不滿,

進而以縱情抒壓的怒吼宣洩出來,便是最為成功的傑作。

 

不少自詡音樂文化人士,總先入為主的認為,

龐克、嘻哈等因社會情境所誘發的次文化,並非主流的音樂流派。

然而,倘若從音樂目的是用以感動人心的角度來看,

如果典型的抒情歌曲能療癒人心,則同樣能讓人們以吶喊方式來解放情緒的,

自然也該臻至主流音樂的殿堂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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