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睡前,總習慣性的再看看各家網路新聞,
沒想到就見到這則也算是爆點的消息--
S.H.E.的Selina宣布與老公張承中離婚.
兩人在臉書的聲明中說法大致相仿,
就是近年來名人離婚經常慣用的新聞稿,
很制式的"因了解而分開"的基調.
說著就是因為太愛了,寧可多一個最親蜜的家人,
也不希冀因生活步調的歧異,而成為彼此人生中的絆腳石.
這樣的論點,符合著早些年一位兩性作家所撰寫的一本書名:
"分手也是一種愛"...
乍聽很浪漫,但倘若仔細想一想:
"愛情,是兩人所共同經營編織而成的場域,
這個場域是極其私人與獨佔式的,只屬於情侶彼此.
然而,一旦分手,一旦離婚,無異於是從這個場域中退出,那還愛個鳥..."
從場域中退出,再多的關心,都只會是關心,而不再是愛了,
因此,甚麼"分手也是一種愛","愛對方才選擇成全"之類的冠冕堂皇,
就我個人的觀點而言,實在是太假了,
或只是為了身為公眾人物的高度,而做出的官方說詞罷了...
要不您想:
彼此生活的無交集,諸如觀賞電視節目的歧異,
也能夠被拿來當作是離婚的正當理由,真讓人有點傻眼.
當這種枝微末節的瑣事,也搬上了合理化彼此離婚的說詞,
就代表著根本就不再有愛了.
因為愛,興趣不同不能包容嗎?
因為愛,生涯規劃不同不能妥協嗎?
分手也是一種愛,自由浪漫,
但我個人認為那是一種絲毫不負責任的說法;
愛情,不該只是一種享樂主義,
而是多少涉入了犧牲個人的殉道思想;
兩人間的愛情經營,必然有所取捨,有所犧牲,
是故不願意做任何改變,遇到挫折就嚷著分手的情人,根本不夠愛,
相反的,能夠在最不相容的彼此之間,取得最大程度的妥協,
那樣包容般的大無畏,才是愛情世界中的最高情操.
自然,個人的愛情不容旁人所置喙,
但倘若Selina與阿中的分手宣言,被捧成是高E.Q.的愛情表現,
那我想也絕對是太過於矯情了...
畢竟,分手就是分手,離婚就是離婚,
從來就沒有甚麼分手是出於愛的理由...
別把人想得太偉大,其實離婚很簡單,就是不愛了...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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