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就是要泛舟阿 不然要幹嘛--YouTube

最近終於開啟論文寫作模式,為年底脫離學術苦海作最後奮戰,

在無法同時兼顧著兩種寫作風格的情況下,部落格的更新也只好暫緩.

不過呢...有很多事還真是不吐不快,近來在臉書上流傳著這位"泛舟哥"的影片:

在颱風即將來臨的前夕,為了展現其不畏風雨的男子氣慨,說了這麼一句經典對白:

"颱風就是要泛舟阿!不然要幹嘛!"...

由於實在有些太過白目,該男子的圖像,早已被kuso成為各種搞笑圖片,

其中最讓人印象深刻的,就是一句"泛舟翻船了,當然要國賠...",

忽然給我有種"國賠竟變得如此廉價的感覺".

當然,這也是八仙塵爆事件一路發展下來,所帶給我的深沉感觸...

  

2015八仙-質疑恩主公醫院能力 李珮筠舅道歉-民視新聞--YouTube

八仙塵爆從最初的哀戚,轉而怪罪醫護,到現在風向變成怪政府,要國賠.

網路上流傳著一篇文章,立論在於:

"不要責怪孩子,他們只是要一個遊憩的空間,

 該怪的的業者,為何如此無良;該怪的是政府,為何沒做好把關監督的工作."

當然,八仙的例子可能比較例外,畢竟那真的是大眾認知下正規的戲水場所,

發生這樣的憾事,心下直是滿腹的遺憾...

但舉個例子來說,今天假若某個女生在夜店喝個爛醉,橫躺在夜深人靜的街道上,

而後遭不良人士"撿大體"(據說現在"屍"字,都要改成"大體",比較不會驚悚...),

難道據此也可以理直氣壯的說:

"喝酒是我的權利,喝得爛醉躺在街上也是我的自由,

 我爛醉不代表我就應該活該被撿大體,故政府沒有做好治安的防護,

 以致於我在爛醉後遭到性侵,政府應該負責,因此要求國賠...",試問:合理嗎?

就好像影片中的泛舟哥一樣,即使颱風這樣大的風險逼近,

他仍舊執意要出海泛舟,到最終如果真被巨浪捲走了,

輕則得動用海巡資源予以搶救,

重則可能在罹難後,盡可能地尋找有無行政疏失,而後要求國賠.

試問大眾可以接受如此的準要脅行徑麼?

  

要自由,爭權利的時候,很會說,總是理直氣壯;

扛責任,講義務的時刻,又像是個縮頭烏龜,連吭都不敢吭一聲,

這就是現今台灣社會下的通病.

災難發生前,怨政府"管太多";

災難發生後,怨政府"都不管"...

但有時候您得要好好的想想:

權利和義務,通常都是必須相互對等的,

就像國民每每在災難之後,總是要政府扛起所有的責任,

那是否也得在災難之前,給予他們相應的權力去進行防範呢?

可惜的是,這在自由民主的思維下,是不被允許的,

基於自由,大家總希望政府僅具有最小功能即可,凡事別管太多,

然弔詭的是,當風險降臨,災難發生後,

又期待著政府可以像個大家長一樣,扛起所有照護責任,來撫慰這些受難的人.

這樣的想法,有正當性嗎?

 

怨天怨地怨政府,就是不會去省思自己在事件中有無過錯,

難道是在自我感覺良好的總統催化下,

人民不知不覺的,也都變得自我感覺良好起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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