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市長"放不下 胡志強宣布參選--YouTube
上周趁著年假終了的時機,在任長達13年的台中市長胡志強,終於宣布繼續角逐連任,
外界形容這是為台中政壇投下了的一顆震撼彈,但就自己的感覺看來,
這就像今天日昨民進黨的蔡英文宣布競逐下屆民進黨主席一般,根本就是意料中事,
那此間欲拒還迎的樣態,才更令人感到俗語所說的:"饞鬼假客氣",還真是相當貼切.
在表態參選的記者會當中,胡市長提到:把台中交給一個他不放心的人,讓他沒辦法放下...
這句話簡直就是左打民進黨參選人林佳龍,右虧國民黨內有心角逐市長寶座的競爭者,
話術之高,高舉市民福祉的參選正當性之強,令人詐舌佩服之至.
但個人相對比較有意見的,是他提到了法律所給予參選合法性的問題:
胡市長提到,大家現今對他最大的詬病,在於他當了13年的市長,若再連任一屆,
個人執政台中的日子就會來到17年,儼然就是道地的台中諸侯之王,一方之霸了.
但由於縣市合併為直轄市之故,在法律上,他還有得以再擔任一屆市長的權利,
在適法性上是絕對沒有問題的,藉此來強化他參選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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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我覺得那或是流於一種自圓其說的話術,
的確,法律確實給予了他繼續連任的機會,但大家部也經常的說: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標準麼?
如果政治人物只會循著法律的低限行事,則我不覺得這樣的治理模式會好到哪裡去.
或許當初在五都縣市合併升格的立法當下,就該訂立相關的落日條款,
讓諸如胡志強與陳菊動輒連任超過十年市長的特例不可能出現,
畢竟民選職務長期由個人把持,終非民主政治所樂見的.
這一點都無關於做得好不好的問題,而是繫之於一個民主典範的大是大非,
您做得好,並不代表別人上台就一定做不好...
假若只有您才能夠做得好,那才真是市民之禍吧!
畢竟四年後您一樣得下台,到時候又該如何呢?不放心也得交棒了吧?
又說,您真的做得有多好麼?身為台中市民的我,一點都不這麼認為...
的確,也許在土地重劃與市容規劃上有著相當卓越的成就,
但這些重劃背後的正向利益,真是市民所共享的麼?相信大家自有公評!
就我的觀點來說,做好一個台中市長的指標很簡單,
就是能夠將XX豹等酒店一網打盡,讓台中不再淪為風化之城的惡名,
藉此整頓病入膏肓的治安,那才是真有讓人豎起大拇指的驚艷與震撼阿...
但顯然的,在胡市長十餘年的執政歲月中,絲毫不見類似的魄力,
別說XX豹依舊屹立不搖,前幾年甚至還新出現了一家足以媲美的海X,
儼然已讓台中站穩了風化之都的艷名,如此要說市長幹得有多好,
我不知大家如何想,至少說服不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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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就自己的觀點而言,任期的保障,只是法律給予個人的參政權,
並不是法律給了您多少的保障年限,您就非得做滿不可.
身為政治家,更應該有著知所進退的道德操守,那是絕對超然於法律之上的情操,
就好像美國總統華盛頓一般,當初美國並沒有明文規定總統只能擔任兩任,
但他在有資格角逐連任第三屆總統之際,毅然宣布不競選連任,
為日後美國總統連選得連任一次,樹立了不朽的典範,
能夠在權力唾手可得的當口,選擇拂袖而去,一介不取,這才是政治家最美的下台身段吧!
當然囉!既然都宣布參選了,那自己也只能給予祝福,
只是遺憾著原可能為台灣政壇樹立典範的契機消失了而已...
倘若胡市長能夠在年底的選戰中勝出,繼續大台中的執政歲月,那自然也是尊重,
畢竟不論如何,這終究還是民主程序下,大家心之所向的選擇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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