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在電視上看到某個補教業者以潛能開發為號召,
向家長收取高額費用,而教學內容卻是些馬戲雜耍,
(吞火、劈柴樣樣來,真的是只差沒有胸口碎大石了!)
姑且不論被踢爆的原因是否為家長為退費的權宜之計,
但如此的教學方式,顯然已經與兒童福利法規牴觸了吧!
看了這則新聞後,其實心中頗有感觸…
感觸之一,乃在於補教業者一再強調的,
他們一切的教學都獲得了家長簽同意書的認可,
然而,我要問的是:
獲得家長同意,難道就可以對小孩子為所欲為嗎?
這豈不是把小孩子視之為大人的私有財產嗎?
這樣的觀念是相當恐怖的思維,
如果這樣的說法能夠成立,
那以後父母對於子女的體罰行為,
是不是也能夠合理化為對子女的潛能訓練呢?
簡直是荒謬至極!
補教業者或認為這種說詞能夠說服社會大眾予以同情,
但就我看來,光是存在這種思維,根本就不配經營補教業。
感觸之二,乃在於家長這種望子成龍的極端心態,
根據新聞的報導,在這些家長中,不乏很多三高的族群,
不解的是,這些高知識水平的家長,怎麼會容許這種行徑呢?
唯一的解釋是:他們對於子女的殷切期盼,實在是太沉重了!
或許他們會認為,這樣的潛能開發,對小孩子未來發展有幫助,
但以最簡單的想法來看,如果吞火、劈柴能夠激發潛能,
那是不是那些馬戲團的團員們,應該是潛能開發最徹底的吧!
然事實上,他們是生涯發展最好的一群嗎?恐怕未必吧!
我想,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偏差觀念,
部分原因,
也許是受到東方向來慣以神秘色彩來作為文化基礎的原因吧!!
總認為人類發展有所謂的特異功能,
需要特殊的修行才能習得,
就好像是相信金庸筆下的翔龍十八掌是確有其事一般,
總希望自己習得特殊技能,而能與他人不同。
也這是這樣,才往往會把下一代的學習之旅,
搞得好像是少林寺武僧的修行之旅一般的痛苦,
還真以為在痛苦中才能淬鍊心智,
其結果恐怕是心智未成熟前,就已經先心理變態了吧!
難道讓五歲的小孩,做五歲小孩該做的事情,真有那麼難嗎?
我想,小孩子的成功之道,
其基礎應該建立在於依其年齡適性正常的快樂學習上,
而不是透過恐懼、讓其以壓抑痛苦的方式來達致才是。
真的還有痛苦學習想法的家長們,真的該醒醒了:
對於小孩子,我們並不是在武俠小說中淬練武林至尊,
而是在美少女夢工廠中養成一個才德兼備的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