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行政院各部會,最受新國會「關照」的單位,相信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莫屬,
端看昨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連最基本的業務報告都被擋下來,就知道有多顧人怨了。
箇中原因,除了陳耀祥主委個人的強勢作風備受詬病外,
鏡電視審照風波,關閉中天電視台、將原有的52頻道換成有「小三立」之稱的華視,
但卻對友綠媒體的違規情事置若罔聞等……
種種的爭議,都讓這個自許為「獨立機關」的單位蒙塵。
大家不禁想問,NCC真的中立嗎?
跟只會花公帑出國的數發部一樣,真有存在的必要麼?
(*NCC本為了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初衷而設立,但現在怎麼樣呢?根本「黨政軍就是媒體」吧!)
然則,NCC等於「髒兮兮」,這標語顯非民進黨執政時期的產物,
而是從2006年、馬政府設立該機關後,民眾便耳熟能詳的揶揄詞。
易言之,NCC無法彰顯客觀中立的緣起,其實與誰執政並無關係,
或許從其設立開始,因著組織規章上的闕漏,便註定了當下洗不白的宿命。
對此,我們首先得釐清的是,
諸如通訊傳播、乃至於當代的網際網路世界的「管理權限」,是屬於行政權該管轄的權限嗎?
眾所周知,言論與新聞自由,理當屬於公民社會下的「第四權」,
意味著該自外於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故隸屬於行政權體系,本就不合理,也絕對無法做到超然。
試想,行政院長會提名與自己政黨色彩相左的人選,埋下日後背刺的陰霾麼?
當然都是自己人玩最香了!(尤其是同時擁有立院多數的時候……)
繼而,要想獨立運作、不受到政治力因素的干擾,
則當前在野勢力主推、曾經被大法官釋字第613號解釋宣告違憲的「由立法院政黨比例推薦人選」的做法,自然也不合宜,
因為那只是將政治因素,從行政轉移到立法場域而已,根本是換湯不換藥。
試想,按現今立院組成,未來NCC將呈現偏藍偏綠委員各半,偏白擁有一席關鍵少數的情勢,
這般政治結構,端看從二月新國會就任以來,白營遊走藍綠在追逐最大利益的操作,決策能起到甚麼超然的結果呢?
綜言之,NCC要想實現中立客觀的獨立性,
既不能由行政院長提名,也不適合按立法院席次的政黨比例推薦之,
因為那無疑都是陷落到某種權力的偏私當中。
對此,筆者認為不妨比照學術期刊論文的外審制度,無需常設委員會,採定期的任務型編組即可。
至於成員的產生,則可仿效「國民法官制度」,設立若干消極條件
(諸如通傳相關科系學者、甚或業界人士,乃至於擴大至一般大眾皆可),
採隨機抽樣的方式組成。各式監理情事,皆以任務編組、匿名審查運作,從而才能杜絕任何政治力的干擾。
或許有人會質疑,一般民眾有能力審這麼專業的案件麼?
如果連入人於罪的司法案件都容有公民參與的空間,
單單「監理」這種相對簡單的權力行使,又為何不敢賦權給人民呢?
更況,看看當今陳耀祥主委那種處處顏色鮮明、針鋒相對的答詢(還會反酸立委炒股炒地皮),
到底哪一點展現出應有的專業性呢?還不如甚麼都不懂的人民來得純粹吧!
「自己的XX自己審」,這不是文青們最愛的照樣造劇範例麼?
與其相信食古不化的專家,不如回過頭來問問民眾,我們究竟想要甚麼樣的閱聽環境呢?
還權於民,自己的NCC自己審,
才能真正的彰顯通傳監理的超然獨立性,讓「第四權」真正隸屬於公民社會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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