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勞動部的事務特多,勞資雙方一見到勞動部的相關新聞,
已然變成一種慣性的表述自己贊成與反對的立場,而從來不問箇中新聞的脈絡何來.
近來資方又跳腳了,再次喊起宛如狼來了一般的口號:企業要出走了///
截因於勞動部表示部分工時勞工(打工族),
也享有於正職員工相同的謀職假,產假,生理假等立基於個人權益的假別,
惟給假的標準,乃按其工作時數的比例而定.
資方一聽到"給假",刻板印象就是又要增加成本了,
但弔詭的是,其實勞動部僅僅是重申既有法令的規範,
只是將部分工時的工作規範,
重新彙整成"部分工時勞工權益注意事項"公布而已,根本就不是甚麼新給的福利,
資方如此令人不解的舉措,我想原因或只有兩種可能:
其一,根本看見黑影就開槍,聽到給勞工增加福利,就心生怨懟.
...這是甚麼心態的慣老闆阿,笑死人///
其二,對於既有假別法令都毫無知悉,顯見得各該僱用打工族的企業,
根本就沒在遵守相關法令,才會有將舊法令誤以為新政策的錯覺.
...如此不彰的勞檢品質,勞工如何信任必須建基在勞檢落實的一例一休呢?
近來基於工時政策的擬定,閱讀了不少民國90年前後的勞工新聞,
發現頗為有趣的是,自己宛若有著時空錯置的感覺:
當時正值勞工"單周48小時"欲修法為"單周44小時"或"雙週84小時",
那時候每日新聞最常見的詞彙,就是資方口頭禪--"不排除要出走".
沒想到同樣的老梗用了20餘年,始終還是只會這句陳腔濫調,
到底是都已經出走了呢?還是裝腔作勢的慣老闆嘴臉而已?頗令人玩味.
之前有社論提到:
政府推一例一休,係鐵了心讓勞工委屈一次,之後再透過其他的勞動政策來修補關係.
然我所不解的是:為何每次相忍,委屈的都是勞工?
為何不能讓資方痛個一次兩次,之後再來摸頭安撫呢?
台灣阿...口中一直嚷著產業升級來達到經濟轉型的目標,
但可惜的是,倘若這些吃乾抹淨,壓榨勞工不遺餘力的慣老闆們心態不便,
則產業升級,轉型之後,又有何用呢?
充其量不過是將過去的血汗傳統工廠,
升級為當代的血汗代工廠而已,本質上有何差別呢?
還不都是各種變相的cost down而已...
不懂得與員工分享經濟成果,把餅做大了又有何屁用呢?
倘若新政府未能從下滲式經濟學的迷思中跳出,
總誤以為總體經濟面的成長,即可帶動全民共享的分配正義,
那或只是走入了前政府頹敗的死胡同吧!宜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