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日兩岸ECFA架構下後續的"服務貿易協議"蔚為話題,
馬總統認為這是在為台灣走出去謀求機會,
但在野黨與部分國民黨人士卻也擔憂,
擴大中國資金與人員來台投資工作,無疑的將使得國內的失業率更加雪上加霜.
網路輿論則大多抱持著反對態度居多,
甚至還有網友揶揄:這帖"伏冒(服貿)熱飲,將成為台灣經濟垮台的最速毒藥.
首先,我覺得在思考公共政策制定的時候,
不妨都試著去想想該政策生成的背後原因.
畢竟,沒有一個政府會去制定讓大家反彈,罵翻天的政策,
所以背後一定有個相當合理化的理由.
從馬政府幾次的政策制定模式看起來,
其實都是典型的"下滲式經濟學"(trickle down economics)的思維:
(如大幅降低遺產贈與稅,也屬其一...)
簡單的說,就是認為只要先讓有錢人富裕起來,
就能夠帶動整體經濟的成長,進而讓窮人也跟著改善經濟狀況,
達到水漲船高的共善效果.
(市場學上,又可稱為"涓滴效應")
以這一次的服務貿易協定來看:
在對等的情況下,開放大陸的資金來台,
等同於協議中相關行業的台灣業者,也能夠錢進大陸,
藉此希望台灣的服務業能夠擴大市場,而有更好的發展.
另一方面,中國的資金來台投資,設定了"不超過半數資金比例"的門檻,
也就是希望台灣在地業者,能夠藉由中國的資金,擴大自己的營運規模,
尤有甚者,也能夠增加服務業的競爭性,
讓底層的從業人員能夠在競爭激烈下,有著更好的敘薪水平.
一切看起來似乎都是這般的美好...
但是,誠如經濟學者史迪格里茲(Joseph E. Stiglitz)
在"不公平的代價(The Price of Inequality)"一書中所提到的:
在當代,下滲式經濟學是行不通的,因為就實證的分析來看,
當富人獲得更多財富之後,隨著全球化衝擊,
各國競相降低上層階級稅賦的情況下,
那些額外獲得的財富,並沒有流到下層階級當中,
反而可能流向了土地相關的房地產業,獲取了更為龐大的尋租資本.
(當然,資金流入了房地產,炒高了房價,讓中下階層購屋的夢想更加的遙遠,
這也是台灣現階段所面臨的社會困局)
從這次的服務貿易協定來看,主要為的是替服務產業開拓中國市場,
讓台灣相關產業的資金得以進軍大陸.
而讓中國資金進入台灣的服務業,一方面是基於對等所必須的開放作為,
但另一方面,似乎也是為台灣的商人謀求更充裕的資金挹注.
看來看去,其實都是在為擁有資金的業者籌劃更大的商業利基.
至於對一般的從業人員來看,本可預期當中國資金來台投資之後,
可望帶動一波人才競爭下的加薪搶人風潮.
但我覺得,在華人商業從來都不怎麼將人力資源,視為是重要支出成本的一環,
加上服務業基本上屬於低度技術門檻行業的前提下,人力替代性高,
想要透過競爭來促進加薪的誘因,個人以為機會不大.
如此一來,當基層民眾唯一可能得利基點消失後,
這樣的服務貿易政策,儼然又成為了為上層階級謀求福利的一項政策.
而我們唯一能夠期待的,大概就是希望相關產業在因此協議而有所獲利後,
能夠將這些資金真正的回流到底層階級當中而已,
但就許多的經驗看來,這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這些獲利,我想他們寧可拿來炒房炒樓,開名車,住豪宅,上酒店...
也不會甘願將資本用來實現社會經濟正義之用,
大概就只能盼哪一天佛心來的,才有實現的可能吧!
綜言之,我覺得任何的政策都其來有自,本身沒有對錯之別,
馬政府因著秉持著下滲式經濟學的思維,
一再的希望透過擴大富有階層的經濟資本,以求達到共富的社會.
立基點根本上沒有太大的問題,但執行面上卻有著很大的漏洞.
當相關行業投資者因此協議獲得額外資本後,
是否該用這些額外的資本,去補助因此協議而蒙受經濟損失的族群呢?
如何能夠讓得益者與受害者的經濟利益相互橫平,
這才該是政府在協議制定之後,所需要後續監督的面向吧.
(今天看到馬總統說著已經讓經濟部備妥了952億,
準備補助受到服貿協定衝擊的產業,差點沒昏倒...
這不就等於讓因協定賺到錢的商人淨賺,而賠償部分都由政府來吸收麼?
如此的作為,跟直接把國庫的錢送給那些商人有甚麼兩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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