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的,現在各超商的集點活動,
儼然已經變成是一項例行性的商品,
不但集點活動不曾間斷,
而且還衍生出"集點還是7-11最好"等口號,
還真是把這活動當成是商品來行銷.
其實,這種行銷手法也不是甚麼創新,
手法可以回溯至小時候常常有漫畫或卡通的閃卡搜集概念,
畢竟,完整蒐集是人性之固有,
所以超商便是利用這樣的劣根性,
通常會先搞個"正常版",然後出"隱藏版",最後再來個"限量版",
無止無盡的推陳出新,目的就是要各位掏出口袋中的鈔票.
呵呵...儘管深知這樣的行銷手法,
但有時候還是會忍不住,畢竟"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總會想的集點多加一點金額,就可以獲得一項商品,
但回頭想想,其實那件集點商品,
其價值大概也不過就是那加購價罷了....
人還真是矛盾...
當然,這篇文章的重點,不在於探討集點商品的優劣,
而是在描述一個服務業該有的態度:
話說7-11先前所集點的憤怒鳥馬克杯,
當時意思意思的在老家的7-11換購了一個,但沒有現貨,
繳了加購價,店員也給了我一張9月7日取貨的單子.
但由於自己並不常待在老家,
所以約莫9月中才到店要拿貨,
想不到店員告訴我貨都送出去了,還要再等...
就這樣,我來來回回了三次,始終沒貨,
最終,與我一起前往的姊姊忽然大發雷霆,
(姊姊說,按照我這種溫和要貨的態度,
絕對永遠拿不到...)
在店員看我們動怒的情況下,趕緊找店長出面,
後店長終於在其他門市調到貨,換給我們.
說實在的,這已經不是第一次這麼搞了,
記得上一回也曾經有過一次相仿的經驗,
最終始終沒拿到,而以給我們當期的集點點數做終.
我比較不能接受的,並不是商品的延遲到來,
而是當商品分批到來時,
店員並沒有按照交貨的先後時序,
預先留下足夠的數量,
最後變成先到店的有貨,
而早早到了交貨日期的消費者卻沒貨,
這絕對不該是向來以服務業龍頭自居的7-11,
所應該有的服務態度與精神.
畢竟,我們已經預先繳款,也有著交貨單的證明,
如此,在交貨日領不到貨,豈不是違約麼?
這可不能是一句"上面一直沒貨來"就可以搪塞的.
(我是不相信一直都沒貨來,
應該是他們先將商品換給了在我之後日期的消費者.
況且,就消費者的立場而言,
我的責任就是事先付費與到店取貨,
沒貨給我,那是店家您的責任...
告訴我想博同情,這算哪門子的服務業阿...)
綜言之,集點活動應該是提升民眾購買意願的餘興趣味,
然而,每每缺貨的情況,卻往往產生怨聲載道的情況,
這對於企業的整體形象而言,絲毫沒有任何正向助益,
實在值得相關企業好好的思考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