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開始,也許該說是自從談話性節目興盛開始,
一時之間,一個超優美的人稱形容詞"時尚名媛",
便不時的會出現在各大媒體的版面當中,
鑲金戴鑽,俗不可耐的說著自己如何富裕的人生,
但往往細究他們的來歷,
卻發現往往和"倒貼多金男","小三","包養","飯局"趨近於同義詞,
漸漸的,自己逐漸明瞭了,
原來所謂的"時尚名媛",說文解字的結果,應該是:
"時"時需要找"上"有"名"多金人士進行"援"助交際的人稱代名詞.
當然,這是自己對時尚名媛的解讀,
您可以同意,自然也可以認為是一種偏執,隨人詮釋囉!!
有時候,碰到一種人最令人苦惱,那就是"自我感覺良好",
跟這種人溝通,無異於是對牛彈琴,
總認為自己的想法才是真理,自己才是女神,
一切與之背道而馳的論點都是守舊與謬誤,
對這樣的人,最好的辦法,就是當他們是精神異常,
多說無益,就讓他們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中,
高調的過下去,也就罷了!
今天看到宣明智與李珍妮的新聞,頗有感觸,
尤其是李珍妮那一番"夫外遇,妻要檢討"的闕詞,
更令人感到一種邏輯上的可笑謬誤:
首先,就結果而論,她為宣明智生下一個女兒,
卻沒有絲毫的名分,有的也許只是一些物質上的報酬,
這樣的結果,同義於"代理孕母"的角色.
一般而言,代理孕母的角色,就統計上而言,
通常都是由該國下層經濟階層或國外落後國家婦女所擔任,
自己被當成是代理孕母的角色而沾沾自喜,真奇人也!
其次,如果"夫外遇,妻要檢討"的行為邏輯可以成立,
也就是說,當A男跟A女交往過程中,
又另找B女相處的行徑,是A女該檢討的話.
那宣董與李名媛交往後,又回到元配老婆的懷抱,
她自己何嘗不需要檢討麼?
為何她就不針對自己留不住宣董而檢討呢?
某種程度而言,
被當作是衛生紙,用完就丟,
還能如此高調行事,只能說自我感覺良好至極,
佩服佩服!!
台灣近來不是新成立了甚麼文化部嗎?
說實在的,
真的很難去奢望文化部能夠為台灣文化的提升,
帶來甚麼樣的貢獻.
(光從文化部投資偉忠幫相關事業上千萬,
就知道所謂的文化部,好像也沒甚麼太大的文化鑑賞度),
但倘若能夠好好的管一管當下的所謂名媛亂象,
就阿彌陀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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