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開始,也許該說是自從談話性節目興盛開始,

一時之間,一個超優美的人稱形容詞"時尚名媛",

便不時的會出現在各大媒體的版面當中,

鑲金戴鑽,俗不可耐的說著自己如何富裕的人生,

但往往細究他們的來歷,

卻發現往往和"倒貼多金男","小三","包養","飯局"趨近於同義詞,

漸漸的,自己逐漸明瞭了,

原來所謂的"時尚名媛",說文解字的結果,應該是:

"時"時需要找"上"有"名"多金人士進行"援"助交際的人稱代名詞.

當然,這是自己對時尚名媛的解讀,

您可以同意,自然也可以認為是一種偏執,隨人詮釋囉!!

 

 

有時候,碰到一種人最令人苦惱,那就是"自我感覺良好",

跟這種人溝通,無異於是對牛彈琴,

總認為自己的想法才是真理,自己才是女神,

一切與之背道而馳的論點都是守舊與謬誤,

對這樣的人,最好的辦法,就是當他們是精神異常,

多說無益,就讓他們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中,

高調的過下去,也就罷了!

 

今天看到宣明智與李珍妮的新聞,頗有感觸,

尤其是李珍妮那一番"夫外遇,妻要檢討"的闕詞,

更令人感到一種邏輯上的可笑謬誤:

 

首先,就結果而論,她為宣明智生下一個女兒,

卻沒有絲毫的名分,有的也許只是一些物質上的報酬,

這樣的結果,同義於"代理孕母"的角色.

一般而言,代理孕母的角色,就統計上而言,

通常都是由該國下層經濟階層或國外落後國家婦女所擔任,

自己被當成是代理孕母的角色而沾沾自喜,真奇人也!

 

 

其次,如果"夫外遇,妻要檢討"的行為邏輯可以成立,

也就是說,當A男跟A女交往過程中,

又另找B女相處的行徑,是A女該檢討的話.

那宣董與李名媛交往後,又回到元配老婆的懷抱,

她自己何嘗不需要檢討麼?

為何她就不針對自己留不住宣董而檢討呢?

某種程度而言,

被當作是衛生紙,用完就丟,

還能如此高調行事,只能說自我感覺良好至極,

佩服佩服!!

 

台灣近來不是新成立了甚麼文化部嗎?

說實在的,

真的很難去奢望文化部能夠為台灣文化的提升,

帶來甚麼樣的貢獻.

(光從文化部投資偉忠幫相關事業上千萬,

就知道所謂的文化部,好像也沒甚麼太大的文化鑑賞度),

但倘若能夠好好的管一管當下的所謂名媛亂象,

就阿彌陀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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