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製藥,能是佛心事業麼?
猶記得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史迪格里茲(Joseph E. Stiglitz)的「全球化的許諾與失落」一書中,
曾提到第三世界國家所蔓延的傳染病,當中有不少早有藥品或療程可妥善治療,
但卻礙於高昂的價格,迄今未能導入各該國家使用,
呈現著「看得到,吃不到」的窘境,
致使他們依舊被已然可解除的病毒威脅所持續荼毒。
相仿的情境,同樣發生在個人身上,
諸如電影「我不是藥神」裡的箴言:「窮病沒藥醫」,
縱使關注著最心的醫療資訊,了解到自己的病徵有得醫治,
但無奈傾家蕩產也未必可以治癒的希望,
宛若海市蜃樓般,最終還是幻夢一場。
由此看來,生技製藥從來都來在商言商的存在,
根本沒啥佛心可言,千萬別想太多。
然而,為了人們總有種將「生技製藥」與「醫療人權」相互連結的錯覺,
認為既然已研發出足以對抗致命疾病的新藥,
實在沒道理將價格訂得逆天,讓亟需服用者無從取得,
最終也只能是乾瞪眼,眼巴巴的望著足以讓自己恢復健康的藥品,
卻得持續受到病魔的摧殘,以致於含恨而終,
那是多麼昧於人權的憾事啊!
無奈的是,新藥研發始終需要龐大的成本投入,
沒來個3~5年的淬鍊,根本不會有具體的成果,
期間社會並未有相應的金援挹注,純粹都是憑藉著經營者自己在苦撐,
自然當藥品問世後,也無須相應的回饋社會。
既是在商言商,一切便奉行著商場合縱連橫的爾虞我詐,
當競爭者打算推出更為廉價的藥品,為免被搶先取得市占優勢,
藉由磋商合作事宜來推遲競爭藥品上市時程,
藉以讓自家新藥更具有優勢,也就理所當然。
無辜的是那些苦等新藥治療的患者們,
就這樣的被犧牲在商業算計之上,
從人權的觀點,絕對是一種悖離的舉措,但卻在法律上也莫可奈何。
為此挾怨報仇,看似合乎覺青們憤世嫉俗的正義感,
但站在醫藥研發的角度,顯得是師出無名、欠缺正當性。
(以下有雷,敬請慎入)
本片即是循著這樣的理路出發,
敘述庫柏(傑森·摩莫亞 飾)在苦等不到癌症新藥上市而亡故,
獨留下他與女兒瑞秋相依為命。
經由新聞媒體的報導,庫柏發覺新藥研發根本早已完成,
只是與另家藥廠相互達成默契,
決定推遲問世時間,藉以讓價格更具有競爭力。
知悉真相的庫柏,怒火難抑,
決定展開一場私法正義的復仇計畫,
要手刃那些讓藥品無法如期上市的影武者。
然而,刺殺行動提前敗露,讓自己成為被追緝的目標,
庫柏只好帶著瑞秋,一同亡命天涯。
但對瑞秋而言,其實已經厭倦了漂泊的日子,
於是暗地選擇與警方合作,希望能夠讓父親回心轉意。
父女兩人間的意見相佐,直到警方抓到庫柏,
一切有了大逆轉式的情節轉折。
原來,庫柏早就已經被藥商的黨羽殺害,
整起復仇事件,都是瑞秋在人格分裂下進行擘劃,
一方面老爸的嗜殺人格主導復仇,
另方面自己的理智則認為該到此為止。
兩個人格間的折衝,最終還是讓女兒戰勝了父親,
設法拿到了官商勾結的證據後,
轉交給警方偵辦,企盼真能有沉冤得雪的一朝。
儘管不想事事泛政治化,但如同電影故事所呈現的,
新藥背後如此龐大的利益,官方絕對扮演著重要角色,
包括審核的期程、藥證的發給、納入健保給付與否等措施,
無一不是由政府進行主導。
因此,當彼此的共生結構成型,
當主政的要角也選擇站到藥商的經濟利益一方,
則民眾是否真能被保障到醫療人權,便是耐人尋味的議題。
劇中推延競爭對手新藥上市時程的做法,
是不是與當前的時事情境,頗有異曲同工之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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