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或也曾有過以下的經驗:
當在找尋某樣東西時,最先回想的,是該物件最後一次使用在甚麼場合。
這時候,倘若有人告訴你應該是放在何處,
它就會像是個啟動記憶開關的指令般,驅使自己不斷地朝著該時點該場域回溯。
腦海中不禁浮現當時的場景,勾勒著自己在彼時作為的點滴,
倘若仍舊遍尋不著,往往便開始鑽牛角尖,而衍生出執念的假象,
然最後往往卻證明著,尋覓的物件根本就不在那裡,
期間所做的一切模擬、以及勾勒出藏匿的點滴,
事實上都只是最初暗示指令的意識植入所引致。
「人是健忘的」,有時候猛然問你上一餐吃了甚麼,
尚且都還得想一想,更況是昨日、乃至於更遠的記憶,
必然隨著歲月的推進而有所流逝。
基此,當刑事偵辦援引近似於「催眠」的回溯療法,
希冀從片段的記憶中拼湊起完整的案件系絡,
過程中期欲達到百分百正確無誤的境界,試問又談何容易呢?
如同各種訊號波的傳遞相仿,當遞送期間存在著顯明的突波,
必然使訊號產生高低波瀾,一旦干擾波益發強烈,
則所激起的浪潮,甚或可能使遞送嘎然而止,
根本不可能毫無謬誤的抵達彼岸。
(以下有雷,敬請慎入)
相仿的,刑案的偵查亦乎如此,居心叵測的犯嫌,
透過我見猶憐的形象,先是向社會釋放出受害者的弱勢形象,
進而在取得輿論主導權後,再操弄親人間積存已久的愧疚感,
在家人們因宗教膜拜、酗酒迷惘而記憶模糊的情境下,
逕自杜撰沒由來的情節,加添各該人等莫須有的罪名。
一旦他們抵擋不住道德良心的譴責,主動出面投案,
則外有輿論、內有實證的有利條件下,一樁冤案或就如此產生了。
這也是為何當代偵訊過程中,必須透過全程錄影的原因,
畢竟檢警任何推論式的案情,
都可能成為引導意識模糊嫌疑人自白走向的關鍵因子,
但這些推論是否全然正確,根本上就是個大問號。
本片尤耐人尋味的,是主角伊森霍克最終洞悉案件的觸媒情節。
當其在街邊廣告看板瞧見時常出現在自己夢境中的老婦人,
讓他恍然大悟的知道,原來一直以為的邪惡勢力,
根本只是自己擘畫出來的虛無情節,一切都源自於惡魔故事的導入所引致。
從中不免亦可窺見電影諷刺廣告乃以意識植入、
潛意識的催化人們進行無謂消費的手法,
事實上與惡魔膜拜的異教邪端,是如出一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