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道路上的成與敗,並非在於金錢或地位的肯認,
而往往取決於是否秉持著原則處世的態度上:
成功者,不斷的提升自我做人原則的高度;
失敗者,則是屢屢下探一再築底的原則標準。
做人都需要原則,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投機分子,
更是必須隨時謹記著原則這回事。但...談何容易呢?
香港電影"門徒"(Protégé)當中,劉德華所飾演的毒梟,
不斷的灌輸一個販毒者萬不能顛覆的禁忌,
正是自己縱身下去吸毒。
不論經營的是黑白兩道的事業,都需要精明洗鍊的睿智,
一旦沉淪在毒品虛幻的快樂之上,自我審度的智慧將不復存在,
剩下的,只有反覆加劇解癮的欲求,
在慾望取得人生的主宰權之下,自己甚麼都不是了。
與毒品相仿的,金錢的競逐,亦乎如此。
當自己鋌而走險的走險棋追逐金錢誘惑的當下,
源源不絕的金錢湧出,復以任何關節皆可循著金錢邏輯打通之際,
往往讓人們忘卻個人走在鋼索上的境遇,
只見到了眼前的榮華富貴,總以為在金錢所構築的堅實堡壘之內,
得以繼續安然的汲取快錢利益,而不識得急流勇退的道理。
直到堡壘有了缺口,當自己深覺再多的金錢都無法補全的情況下,
那早已沉痾在紙醉金迷的心志,
就好似毒癮者般的,不再有著奮起返回的歸途。
相較於一般人將高於法律的道德標準作為處世原則,
縱然悖離了原則,依然得以在合法的水平線之上生存。
但對於犯罪者來說,將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捷徑當作原則,
一旦有了絲毫的偏差,那可就蹈入非法的領域當中了。
以毒梟而言,秉持著不沾毒品與急流勇退,是兩大應該奉行的原則:
但成功所端賴的各種駭人的血腥殺戮,那些縈繞在心頭上的恐怖經歷,
若沒有憑藉著毒品的虛幻麻痺自我,恐怕甚難去突破繼續生存的心防,
因此,走上吸毒的不歸路,也就不難想像了。
繼而,金錢競逐的修羅路,
過程中總是得藉由廣泛人際關係的挹注來達致,
人難免流於貪婪,當其人知悉自己所犯下的醜事,
還不趁機前來敲詐一筆麼?
衝著應付這些人際間的紛擾,為了鞏固自我得來不易的地位,
時不時便必須以金錢封口的作為,避免罪行的東窗事發,
那是一種永無止盡的過程,致使從金錢汲取的道路上急流勇退,
成為不可能的奢求。
換言之,儘管毒品與金錢,是毒梟最不該去觸及的原則,
弔詭的是,當初販毒的初衷,往往正是出於斯,
矛盾的人生目標,註定了毒梟盛極轉衰的命定。
(以下有雷,敬請慎入)
電影為真人真事改編,風格挺有"五億探長雷洛傳"的韻味,
娓娓道來時代梟雄從崛起到傾圮的歲月痕跡,
紀錄下屬於黑幫份子點滴的美麗與哀愁。
主角為南韓二次戰後著名的大毒梟李頭森(宋康昊 飾),
從一介黃金鑑定工匠的身分,接觸到走私集團的黑道,
繼而循著走私途徑,做起了冰毒的生意。
起初,有鑒於毒品的危害,僅對外向日本銷售,
但為了擴大事業的版圖,最終無法堅守原則,
開始做起韓國內部的毒品生意,因此遭到政府當局的關注。
為了厚實自己的社會地位,其不但透過金錢打通了警察的緝毒部門,
甚至藉由關係的引薦,與總統朴正熙搭上線,成為其政治獻金的提供者,
遊走在黑白兩道的結果,讓他事業一路亨通。
怎奈好景不常,隨著韓國學生運動興起、朴正熙遭到暗殺,
讓李頭森頓時失去堅實的靠山,最後僅能選擇與檢察官合作,
供出一干貪官汙吏,也從而催生了韓國成立緝毒的專責單位。
端看著李頭森標榜自己做的是"愛國生意",
透過將毒品外銷、荼毒他國的行徑,來合理化自己販毒的正當性。
不禁覺得有點可笑,但這卻往往是犯罪者必須強加給自己的理由,
藉以麻痺個人的道德價值,讓惡行得以持續滋長。
(*亂世當中,多少人藉此來合理化自己的行徑:
以台灣為例,當自己一手指著他人到中國是賣台之際,
一朝被揭露自己或親友亦在中國求學或經商時,
卻可大言不慚的說著,那叫做"知己知彼,刺探敵情"。
這正是自我合理化下、最醜陋的雙重標準...)
一如古今中外的俠盜般,心下不願意承認自己偷竊搶劫的行徑,
因而藉由將錢財分享給民眾的做法,來搏取劫富濟貧的美譽,
合理化個人犯罪行為的同時,亦是將罪惡的孽,轉由集體來共同承擔。
這真是能稱之為俠義之士嗎?
可惜,社會吃的就是這一套,
無論檯面下從事著何種暗黑事業,只要在公開的場合中,
穿著體面、搞些開糧倉賑災的慈善事宜,
便能夠驟然洗白,成為民眾心目中的慈善家。
此種"放毒再解毒"的兩面手法,充斥在自詡為社會的光明面當中,
無怪乎現今的社會,是越來越形假面偽善、虛實難辨了。
(*聽說貴婦奈奈在捲款十億落跑之後,
尚且還有心情捐錢做公益,大概就是這個概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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