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同性婚姻公投的結果揭曉,
正反雙方陣營也開始著手下一階段的角力戰:
捍衛同性婚姻權益者,
認為大法官釋憲已確立同性"婚姻"必須以適當的法律保障之,
試圖主張基本人權不宜以公投型式決定的論辯,
將格局提升至憲法的人權保障事宜,藉以否決公投的法律效力。
而訴求家庭價值者,
除了挾著公投的龐大民意結果外,
更進一步希冀以訂立"同性伴侶"、"同性共同居住"為名的專法,
來強調"婚姻"僅限於"一男一女"的定義,藉以站穩主流的婚姻樣態。
顯然,雙方都期盼能夠在相愛一事中,取得社會普遍認可的政治正確性。
在藉由各種管道尋求社會主流支持的過程中,
透過電影體現價值觀的宣揚,是相當普遍而有效的方式,
端看近年來同性電影蓬勃發展的趨勢,可見一斑。
然而,從各該電影當中,自己觀察其中某些鋪陳演繹的手法,
卻不免對於期欲站穩社會主流價值的企圖,感到幾許憂慮。
或許是經年累月的壓迫所致,同性電影所呈現出來的,
往往是抑鬱、灰暗、並且經常是基於某種心理狀態的匱乏後,
才轉而希冀在同性對象當中取得溫暖。
諸此"因悲劇而相遇"的戲碼,發想初衷也許是期盼喚起影迷的同理心,
但如此黑暗的情節,即便其真實的存在著,
卻不可能是社會所願意認同的主流價值,
終究只會讓同性戀情,推向社會的異端,
無助其站穩立於不敗之地的論述。
(以下有雷,敬請慎入)
儘管本片係真實故事改編,為美國史上最令人震驚的血案之一,
但究其內容,對同性戀而言,某種程度是帶有著負面效應的。
波頓是麻州當地富可敵國的家族,
女兒麗茲(克蘿伊塞凡妮)在父親與繼母既傳統且高壓的管教下,
在人格上顯得異常壓抑,心下不時等待著父親亡故,
藉以接收龐大遺產,好獲得真正的自由。
某日,麗茲偶遇新來的女傭布麗姬(克莉絲汀史都華),
兩人相當投契,成為跨越階級的摯友,
在眼睜睜看著父親在布麗姬身上逞其獸慾後,
更是對其顯現出憐惜之情,彼此於是發展出一段同性戀曲。
居於傳統的父親知悉後,為免家醜外揚,
自然無法忍受兩人的關係,強制要求布麗姬必須辭職離開。
面對摯愛可能失去、又財產恐遭繼母家族謀奪的雙重壓力下,
麗茲決定展開謀殺至親的計畫。
分別殺害繼母與父親,遭到法院列為高度嫌疑人,
但最後卻因為相信其社會地位、在罪證不足前提下,
將其釋放,讓整起案件成為世紀懸案。
(電影中以裸身殺人的印象,尤令人深刻。
這是個挺新穎的發想,畢竟身著衣物殺人,事後還得銷滅證物,
而赤身裸體砍人,只需要沖洗一下即可,不失為一個相當聰明的方法。)
端看著麗茲父親做出侵害布麗姬的醜事時,
自己心中想及的,是那些反對同性婚姻、標榜著家庭神聖價值者,
卻屢屢傳出搞婚外情、出軌不倫等行徑,讓人不禁莞爾。
儼然是祭著道德的大旗自打臉,
完全失去了以道德訴求異性婚姻才是正宗的立場。
愛就是愛,愛本身是可以自我證成的,
不需要透過道德規範,來告訴我們該如何愛、要怎麼愛,
當然也莫陷入到同病相憐的情境中,由憐生愛,
種種的偏執,只會讓愛情悖離本真,漸行漸遠。
愛,不會因為其不叫做"婚姻",就不愛了;
又或有了"婚姻",也無法阻止愛的持續蔓延。
無視於愛的本質,汲汲營營的在道德與法律間對峙,
或許最終贏得了身分,卻失去了愛的初心,
這是一個作為擁有"婚姻"者,最深沉的體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