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政府冷處理慰安婦的態度,自己向來非常不以為然、甚至是嗤之以鼻。

誠然,為了與日本做好國民外交,不去針對慰安婦的事件多做著墨的心思可以理解,

抑或是希冀脫離大中國歷史道統的考量,將一系列日本侵華的憾事,

納入中國(新課綱的東亞史)的歷史,而無涉於台灣內部事務。

不論出於甚麼樣的政治動機,才會導出冷處理的結果,

但站在人權的角度而言,只要有任何一名慰安婦當初係遭到暴力脅迫,

就不該妄自斷言她們都是出於自願,這是相當不厚道的發言。

更況縱有自願的情事,其背後所隱含著的,

不也是戰亂時代下、民不聊生的歷史悲劇麼?

既是悲劇,用任何正當性的說詞來合理化當初加害者的行徑,

恐只是流於"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政治算計吧!

(以下有雷,敬請慎入)

 

電影乃真人真事、根據「關釜裁判」的歷史事件改編,

敘述一名頗富有女權意識的旅行社女老闆,

對於慰安婦的態度,從最初的輕蔑,

到發現其最親近的傭人也曾是慰安婦,自此態度轉趨積極,

集結韓國境內相同遭遇的奶奶們,共同跨海向日本政府提告求償。

官司歷時6年、23場審判,終在一審時給予奶奶們程度上的平反,

被視為是爭取慰安婦權益上的一大勝利。

儘管最終官司在上訴過程中,礙於日本極右派勢力的反撲,

一審的決議再度遭到否決,但已為爭取平反二戰人權,留下了歷史一頁。

 

看著具有強大民族意識的韓國,

為捍衛國人權益不惜與他國政府對簿公堂的堅毅作為與態度,

在回過頭看看台灣,有時候想來頗為感慨。

並非"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的認為台灣人總是一盤散沙,

而是對於國家定位未明的情況下,

人民無法對歷史事件存在著共同的解讀,感到相當的無奈。

沒有著聚焦的史觀,試問人們又如何去針對敵我意識,

存在著同仇敵愾的情緒呢?

若真要說"轉型正義",這才該是刻不容緩扭轉的首要之務吧!

 

既是提到了"轉型正義",電影中有個橋段,與台灣的時事頗為應景:

法庭的審判上,來了當初送慰安婦奶奶進慰安所的老師,

老師表示,她是看了日軍的宣傳影片,以為慰安所是個孩子的好去處,

因此才介紹孩子前往該地,對於孩子們其後的遭遇,也深感愧疚與抱歉。

(我想,這位老師的資料,若是落到了咱們的促轉會的手中,

 "張天欽們"大概會逮住天賜良機,給予罪大惡極的罪名吧!)

 

不妨試析該名老師當時的心境:

倘若她真的被日軍所矇蔽,則其將孩子們送往慰安所的初衷,

是基於讓他們溫飽的良善立意,在道德良心上,試問何罪之有?

又或她知情、但卻迫於職責所在,無奈的居從於日軍的命令,

作為一個中間人的角色,把她們推入火坑,

或說對孩子們確實是項罪惡,但真正應該贖罪的,

真會是同樣在亂世中載浮載沉的老師嗎?

她也不過就是為了糊口飯吃吧!

未能溯源的揪出幕後大魔頭,只敢抓奉命行事的小嘍嘍來祭旗,

這樣的除垢過於膚淺,對於還原歷史真相,也不具有絲毫的價值。

看著電影中,慰安婦奶奶最終選擇以擁抱老師的方式,

讓恩怨盡在不言中的一筆勾消,讓人深覺得:

"除垢終究只是過程,和解才是目的"

反客為主的將除垢作為轉型正義的根本,心態可議...

 

最後,電影中最撼動人心的橋段,

是慰安婦奶奶大聲的向日本法院控訴:

"我們要的不是鉅額的賠償,也不稀罕一句遲來的道歉,

 我只要你們還我一個青春,

 讓我可以回到十七歲、不曾遭受慰安荼毒的自己。"

從歷次的社會事件中,發現到一個耐人尋味的現象:

當某重大災難事件出現受害者時,

民眾及輿論第一時間多半對受害者的遭遇感到同情;

然而,隨著受害者轉趨向國家求償、期欲申請國賠之後,

風向往往開始更易,認為受害者得寸進尺、根本是死要錢。

這樣的指控是否合宜,值得再行三思,

畢竟受害者們最想要的,已經回不去了...

若有機會重返事發前的狀態,

則他們是否還會選擇用金錢作為補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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