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陣子沒發文了,因為實在太忙...(沒辦法,忙著湊畢業論文字數阿...>.<)
不過今天看見學弟po了這麼一張大學校長們期欲連署向勞動部陳情的公開信,
其實心裡頗有感的,就發個文了分享一下自己的見解.
高教助理納保爭議,已經吵了好一陣子了,
最初在勞動部的力挺下,認定大學兼任助理都應該由學校進行納保,
看似獲得了初步的勝利,但沒想到各大學的因應對策更絕,
索性來個"大裁員"的動作,不再任用學生作為兼任助理的職務,
藉以規避龐大的保費支出...
如今,又看到大學校長們,打算以"學習型"與"工作型"的差別,
來合理化學生作為助理並非正常勞雇關係的論述,
對此,我個人心下的疑惑是:
究竟這個問題,該是道德,還是利益的範疇呢?
先從校方的態度來看好了,
學校的想法,乃認為學生擔任兼任助理,
為教授做事,乃是一種學習的途徑,
透過類似於師徒制的模式,從做中學,對學生是正面的助益.
乍聽,這種思維讓我第一個想到的,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慣用的說法: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的薪資與工作量,絲毫不成正比,
但公司卻認為很合理,因為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學習,沒收學費已經很優渥了.
然而,人家這種壓榨模式的背後,可是有著"三年鍍銀,五年鍍金"的保證,
通常離開事務所之後,到一般上市櫃公司任職,
幾乎都是財務部管理階層以上的職務.
您說:這樣的"學習",想起來是不是值得呢?
反觀所謂兼任助理的學習,以我自己的經驗來分享:
甫進入博士班的時候,原本對於助理這職務,是充滿著憧憬與期待,
腦中所浮現的畫面,是在講堂上,與大學生進行解惑的授課事宜,
結果簽下去之後,才知道工作性質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儘管一周只工作十小時,薪資約莫1萬餘元/月,聽起來算挺不錯的,
但工作內容就是一直反覆的抓取學校的論文資料庫文章,
並將之分門別類,以提供給教授作為文獻分析的參考.
看似輕鬆,然而,在資料庫往往有期限的情況下,
同時開個三,五台抓取論文,根本是家常便飯,
自己就像個機器人一樣,做著完全不需要思考的工作.
最終只做了一個月,就直接向教授表明辭意,索性薪資也不想領了...
端看我這工作內容的性質,這叫學習嗎?
根本是被生產線壓榨的廉價勞工吧?
(就我所聽到的其他同學工作性質,
也幾乎不出幫老師接送小孩上下學當保母,
監考,改考卷,剪報,打字,當翻譯機...
聽起來都不像是能夠有所獲得的工作內容)
因此,校方希冀透過"學習"的道德訴求,
來合理化兼任助理的不平等待遇,我想是完全沒有正當性的.
至少我不認為從中可以學到任何東西,
畢竟教授們也從來不是用授業的心態在使喚大家...
不過呢,從學生的觀點出發,
現今籲求將兼任助理納保的抗爭團體,
顯然的將學校與學生之間的關係,純粹從利益的觀點,
定位彼此乃雇主與勞工之間的勞雇關係,
因此認為雇主為勞工納保,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然而,學生們似乎沒有考量到的層面是:
如果只是純粹的勞雇關係,不存在絲毫道德層面的師生情誼,
則一旦學校認為雇用兼任助理的成本過高,
他們當然有權利不用你啊...
大量縮減助理員額,似乎也就只是基於營運成本所做出的人事精簡而已,
這在一般的公司而言,
或也只不過是再正常不過的手段罷了,又哪來的不合理之處呢?
學生倘若此時又認為學校不能如此罔顧學生的權益,
則所訴求的點,不就又回到了動之以情的道德關係了麼?
畢竟只有存在著師生情誼,學校才有道德義務去照顧著學生的方方面面,
倘若彼此存在著只是勞雇關係,您的生活境況有多悽慘,誰理你啊?
(反過來想想,兼任助理1個月工作40小時,月薪一萬餘元,
換算下來,時薪也有近300元,相較於外面純勞雇關係的工讀行情,
好似也不算太差,就端看個人怎麼去看待箇中的價值吧!)
顯然的,學校透過師徒制的道德訴求,
去合理化無償勞動的利益行徑,
相對的,學生同樣的訴諸師生情誼的倫理觀,
去呼籲學校不得因此解雇助理,讓學生陷入經濟困境.
兩方在道德與利益之間,似乎都有那麼點亂了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