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昨天的新聞,
海基會委託網路名人蔡阿嘎製作廣告,
目的是想宣傳海基會,作形象廣告,
沒想到一句原住民語的"榜仔"
(據說是指男性的重要部位),
惹來原住民被歧視的爭議.

對此,我的看法很簡單:

第一,海基會為何要花錢去打廣告?
這是我的質疑,
畢竟海基會的功能是與大陸協商事宜的單位,
要拍也該拍給大陸看,在國內為自己搞形象宣傳有何用呢?
況且說實在的,我看了那支廣告之後,
也搞不清楚在做啥!顯然又是浪費公帑另一章!

 
第二,找網路名人做廣告的理由又是甚麼?
網路名人之所以會成名,有很多天時地利的因素,
但多半都是一窩蜂的噱頭浪潮所致,
像蔡阿嘎當初不就是因著葉問的詠春浪潮而起的嘛!
所以,簡單的說,網路人氣可不等同於實力或能力,
能成為名人固然有其特殊之處,
但可議之處在於,廣告說實在的也是個很專業的學問,
私人廣告可以挾著譁眾取寵的浪潮,
請些網路聞人來炒話題.
但公家機關用的可是納稅人的錢阿,
除了思考有無必要花此廣告費用外,
是不是也該有別於私人廣告的標新立異,
而為社會的風氣立下一種典範!
如果一昧的只懂得用炒話題做宣傳,
乾脆叫宅男女神瑤瑤來為海基會代言,
讓她坐在跑馬運動機上,
把原先的"殺很大"對白改掉,
改成大喊"海基會"算了.......

綜言之,固然此次的廣告是個無心的失言,
但重點更在於:花錢搞這種廣告,到底要做啥?
我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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