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之所以有趣之處,在於能夠用具體的影像,

將各種所期欲闡述的立論,包裹在情節當中,直觀的訴諸於大眾.

尤其越是非主流的觀點,

需要藉由大眾藝術的途徑來表達的誘因,自然就越發強烈.

猶記得先前曾介紹過一部可茲作為支持廢死論點的--

鐵案疑雲(The Life of David Gale)

當中支持廢死者以身先士卒的方式,刻意製造冤獄案件,

自願慷慨赴義的伏法,來喚醒大眾對於死刑將導致冤獄無法平反的弊端,

讓即便連反對廢死的自己,觀影後也不免感到動容與有所反思.

相信這件事大眾藝術之於社會責任的具體展現...

  

相仿於死刑廢除與否的論辯,宗教自由往往是另一個正反立論針鋒相對的議題:

支持宗教自由者,認為信者恆信,只是過程中沒有脅迫,該自由理應絕對保障;

反對宗教自由者,則認為其中隱藏太多騙術,若無公權力介入,無法保障人民的真信仰.

當然,我個人係站在公權力該介入管控的那一方,

因此在過往最著名的"宋七力顯像館分身"一案,

最終援引憲法保障宗教自由的法理,給予其無罪判決的當下,

自己或也忿忿不平,認為明明就是"假的",為何這樣都可以無罪...

然而,倘若以這樣的心態,去套用在本片的故事情節上,

便會同電影一般,在自以為執行正義,剷除宗教神棍的當下,成為罪孽深重的劊子手.

 

電影故事乃敘述一名自稱可以讓他人從死亡狀態復活的教派領導人,

呼籲教徒可以循此方法,到身後世界觀照一下再回魂.

然而,他的傳教行徑早已被當地警方視作散布邪教思想,

因此選在信徒集體自殺的當天,一舉擊斃了領導人,

同時也將近百名自殺的教徒屍首,給集中處理掉.

一樁看似再簡單不過的神棍詐騙案,當結果揭曉時,卻令驚悚萬分:

原來,該領導人真有讓他人復活的本事,

當天信徒們集體自殺只是短暫狀態,待領導人一一的施法之後,

眾信徒便得以從死亡中甦醒,是再完美不過的死亡觀照旅程.

結果,警方不明究理的一攪和,擊斃了領導人,把復活的元素給殲滅,

讓所有信徒無法復活,成了久久揮之不去的怨靈,讓小鎮成了鬼城.

試想:倘若當初警方能夠多點尊重宗教自由下的包容,

是否一切就會有所不同呢?我想是的...

 

當然,從死亡中復活這種事,想來實在荒誕,

現實中若存在類似的教派,肯定是邪教無誤.

然而,從電影中的演繹過程來看,還是十足有其戲劇張力,

讓觀眾們不知不覺的,就會種下尊重宗教自由的潛意識,

我想,這就是戲劇本身所具有的獨特能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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