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始終是人類希冀追求的最高價值,這是無可否認的共識。
然而,什麼樣的樣態才堪稱獲得了真正的自由?
自由至上所框定的範疇界線為何?
儼然都是社會哲學所期欲探究的焦點。
本片所援引的毒品交易話題,正是箇中最具有張力的論辯議題,
截因於禁止毒品吸食或交易,非普世皆然的作為,
被世人認知為自由國度的國家,對毒品管制採取較寬容的態度,
致使得標榜「自由鬥士」的人們,
往往擇取開放毒品的倡議作為社會運動的論述主軸,
以塑造二分法的對立面,
企盼讓「開放毒品才是自由國度」的刻板印象成為主流意識,
堂而皇之的合理化毒品危害人們身心靈的黑暗面。
如此的自由解放,會是我們所想要的社會思潮麼?
不妨從兩個層面析之,
就個人而言,至高的自由之境,
得以用「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經典廣告台詞比擬。
當一切法令規範皆依循著個人主觀意識而訂定,
當遂行自我所期欲的一切慾望便等同服從法律,
達到了康德所謂的「真自由」,似乎才合乎自由的諦義。
然而,從更廣泛的觀點切入,人類是群居的動物,
集體聚合的社會,在資源有限慾望無窮的零和情境下,
人與人之間的自由範疇,必然有所交疊扞格,
自此讓法律規範悖離個人自由存在,也就成為必要之惡。
管制之惡,源起於「一方之得等同另方之失」的現實情境。
以本片的主題「毒品」為例,
架設匿蹤網站,規避金流交易的販售毒品,
看似乃你情我願的買賣自由,旁人理當不容置喙,
反正哈草哈到掛也是自己的事,不至於影響他人的自由。
然而,個人吸食毒品後的恍惚狀態所隱藏對他者安危的社會風險,
乃至於向年輕世代變相宣揚毒品之於自由的價值觀,
都已使個人自由僭越集體自由範疇,
或許人們仍舊有做出最終選擇的自由,
但價值遭到扭曲後的自由選擇,
是否仍可被視為真正的自由作為,實有爭論的空間。
尤有甚者,諸如毒品,這些立基在解放自我慾望的自由,
危害的不僅僅是他人的選擇,隨著多重慾望的交織蔓延,
連帶的也侵蝕個人真自由的純粹,
從最初以挑戰政府管制威權為職志的熱血奮青,
在不敵權力與金錢誘惑的人性使然下,
網站漸漸褪下正義的袈裟,而淪為個人汲取利益的工具。
端看主角被慾望反噬所呈現出來的各種惶恐無助,
這真會是其當初所追求的自由解放麼?
金錢汲取,就好似吸食毒品般,
個人總是自信於自我的定力,認為踰矩個一兩回無所謂,
畢竟淺嚐未成癮的狀態,單憑個人意志就足以承受。
但慾望就像是關不住的水龍頭,一旦宣洩便一發不可收拾,
一如電影中的緝毒幹員,自以為黑吃黑不著痕跡,
一而再,再而三的以贓款來滿足家庭所需的龐大經費,
立意或許良善,但顯然在不敵金錢誘惑下,已然迷失了自我。
慾望的迷失,或許無從證明,
但從歷史長河所累積的經驗觀之,
這絕對勢立基在人性下最無可顛覆的劣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