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指控男藝人性騷事件,迄今仍餘波蕩漾,若從電影的觀點解讀時事,

第一個想及的,是吳可熙、宋芸樺領銜主演的『灼人秘密』(Nina Wu),

敘述女明星在演藝圈嶄露頭角後,

陷入當初搏上位是憑藉自我努力、抑或仰賴他人鼻息的記憶錯亂。

而整起事件約略可從以下幾個面向析之:

 

坦白說,男藝人、尤其是主宰著通告有無的主持人,

會性騷擾並不令人意外,端看傳媒平台的綜藝節目,

焦點盡皆聚焦於女藝人的上圍豐滿與否、品頭論足都是腥羶色的身體密碼,

明著來都已遊走在性騷邊緣,暗地若有機會一親芳澤,又怎麼可能放過呢?

基此,若問我雞排妹從出道迄今,

有無遇到被圈內人性騷的血淚經驗,答案絕對是肯定的。

(真心的覺得,台灣綜藝節目走到今日,

   盡諸腥羶色之能事,都該「領便當」了…)

 

然而,究竟是誰,給予男藝人們如此放肆的權力?

顯然,這就是所謂演藝圈的『潛規則』,

如同歐美與南韓所掀起一連串的 #Metoo 革命,

目的即期欲破除男藝人權力與藝能界話語權之間的關係,

畢竟大家所希冀的,是還給藝人公平演出的場域,

而不再仰賴於諂媚迎合男性慾望才能搏上位的差別待遇。

顯然,立基在潛規則的荼毒下,

女藝人希冀取得演出機會的過程,絕對是屈居於被害者的窘境。

 

但…同樣是被害者,不同處理模式存在著截然迥異的意義

(無關男女,重點在於當事人看待潛規則的心態):

1、首先,最值得褒揚者,是在遭到性騷對待的當下,大聲勇敢地說『不』,

     使色膽包天的男性知難而退,從而破除荒謬的上位潛規則,

     然忌憚於演出機會遭到封殺,抑或是惶恐既有的努力付諸流水,

     甚或擔心對方會傷害自己,種種的擔憂,選擇直球對決的案例並不多見。

2、其次,若當下選擇隱忍不發,待憑藉自我努力取得話語權後,

     勇敢站出來指控當年不堪的行徑,進而期盼正本清源,

     徹底杜絕藝能界充斥父權色慾的歪風,對於制度變革同樣存有正面助益,

     而顯然全球#Metoo所進行的,正是以本樣態為主。

3、再次者,既然性騷已成為事實,索性將其作為搏上位的工具,

     讓自己順從著潛規則的律動,寧淪為男藝人輕薄洩慾的對象,

     藉此換取更多演出機會累積聲量,最終待功成名就,再揭露其惡行。

     儘管結局同樣執行正義的作為,

     然過程中選擇緘默接受潛規則的做法,反助長著歪風的氣焰。

4、最後,也是最不可取的思維,

     於進入演藝圈之前,便清楚「以色為宗」的染缸文化,

     打從心底的說服自己「成名就是要敢」、

     「滿足名藝人的色慾是演藝圈必經過程」等潛規則所希冀新進者如是想的觀念。

     當自己覺得付出性代價是圈內的理所當然,則箇中規則將隨之更顯堅不可摧,

     無疑成為建構不堪文化的幫兇,讓加害者更肆無忌憚,從而也為後進者築起進入的高牆。

 

現下雞排妹事件之所以會演變成兩造正反褒貶參半的局面,

正是民眾對其人的解讀不一所致。

依循著前述所論及的四種被害者情境,

究竟她是單純被害者、抑或是同時兼具被害者與助長潛規則氣焰的共犯結構,

民眾顯然各有不同想法:

讚揚者大力相挺她的大無畏,勇於指證歷歷的氣慨,

堪比質詢台上的民代,甚或有取而代之的態勢;

而反諷者則認定其乃同為潛規則沉疴的一環,憑藉著順從規則成名,

如今反控當初所選擇的沉默以對,根本只是在蹭聲量,顯得頗為矯情。

究竟哪個說法較貼近事實,終究還是只有當事人自己最清楚,旁人實無從置喙。

 

有時候不禁思索,為什麼演藝圈的潛規則如此堅若磐石呢?

畢竟歲月不饒人,當您無法在荳蔻年華的時點,搏得一定程度的位子,

藉以取得話語權的制高點,終究便只能註定是跑龍套的角色。

基此,在這般窘迫的巨大壓力下,要麼選擇跳脫另謀出路,

要不就得向那個由色慾薰心宰制者所建構的潛規則體制低頭,

進入同流合汙的場域企盼獲得青睞。

這世界本就是非公平的競爭場域,要如何突破種種潛規則的窠臼,

端賴前仆後繼的擇善固執,取決於拒絕情色禁臠的無畏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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