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創作之美,
在於用字遣詞、精巧運鏡下所帶給人們的悸動,
誘發著閱聽大眾底心下對於慾望的渴求,
繼而深受其字裡行間所注入的氛圍感染,
充分感受著精神食糧上的豐足。
由此觀之,創作本身僅僅是一種觸媒的元素,
其本身儘管存在著作者個人的自我意志,
但經閱聽者細心咀嚼後,在個人心中所留存的,
乃截然是內心既有情愫的重新排序,
而無涉作者本身所期欲帶給讀者的潛在意識型態為何。
換言之,讀後感往往是內生的,而非作者所強加,
感觸係在兩相思維的激盪之下,循著自我意志所確立的結果,
於是乎,作者在創作中所希冀植入的意念,
甚或是其個人私領域下的生活樣態為何,
坦白說根本一點都不重要。
然而,可惜的是,
在大眾傳播發達、褒貶點評興盛的年代,
單單檯面上的創作本身早已無法滿足閱聽大眾;
在傳媒的推波助瀾下,人們更希冀去了解的,
是創作者本身,究竟是否真如其文字中所呈現出來的,
那般聖潔高雅、道德修為直臻殿堂的賢者。
倘若答案是肯定的,則對其景仰般的崇拜,
將可望進階至宗教般的狂熱;
相反的,當一朝被證實其人根本表裡不一、甚至是個衣冠禽獸,
做著與當下道德規範所不容許的禁忌,
則縱然在讀者心下構築膜拜式的宗廟,
恐怕將陷入一朝崩解的危機;
而原初被認定為唯美優雅的文藻,
也將轉而被貶為一文不值,成為汙穢濁流的代名詞,
從此掃入歷史的灰燼。
基此,倘若您是作家的愛戴者,手中握有其手札,
裡頭記載著的創作歷程,盡是些挑戰道德極限的禁忌,
在種種高雅脫俗的文字底下,竟是源自於肉慾橫陳的錯愛糾葛,
試問您是否會願意將這些事實公諸於世、接受世人的檢驗呢?
抑或在愛屋及烏的心思下,即便治生命終了的那一刻,
也勢必要將秘密帶進棺材呢?
箇中的天人交戰,正是本片所期欲述說的心境。
(以下有雷,敬請慎入)
電影改編自美國作家Henry James的同名短片小說,
敘述專門評論知名作家阿斯彭作品的莫頓,
在聽聞莫頓年邁的情婦朱莉安娜手中握有莫頓生前未公開的手稿,
為求更進一步了解阿斯彭的生平,於是主動前往其宅邸,
假借投宿的名義,試圖探詢手稿的下落。
無奈,當朱莉安娜知悉其來意後,
擔憂著阿斯彭多采多姿的私生活,將無法為道德規範所見容,
屆時恐將影響其聲譽,讓其創作淪為邪物,
因而至其死亡的那一刻,都未將手稿交予莫頓。
在朱莉安娜過世後,姪女蒂娜在整理遺物時,閱讀了留存的手稿,
當中詳細記載著阿斯彭的同性戀傾向,
許多創作文字,看似對朱莉安娜的思念情懷,
事實上皆是緬懷愛人同志而來;
復以日後拋棄朱莉安娜、任其孩子夭折的狼心舉措,
都讓箇中的文字創作顯得廉價不堪。
基此,蒂娜最終選擇將手稿燒毀,
儘管永遠湮滅了真相,但卻也使阿斯彭雋永的文字,得以傳頌千古。
讓真相永遠石沉大海,是否陷讀者於不義呢?
我想見仁見智。
但回歸到現實,端看諸如作家苦苓、林清玄、九把刀,
以及廣大的部落客聞人們,因著移情別戀乃至於婚外情等事件,
便遭受四面八方的輿論撻伐與道德譴責,被認定為表裡不一,
其精湛的創作連帶亦受波及,被貶得一無是處。
試問換做是您,膽敢讓創作底下的私領域公開給大眾審視麼?
我們必須要思考的,是創作與其人之間,有始終如一的必要性麼?
循著本文最初的論點,文字或只不過是誘發個人緒思的工具,
只要達致這樣的功能性,那便是一部值得被禮讚的創作。
至於這些文字如何被堆砌而來,
是作者表達自我真實心聲,
抑或歷經酒池肉林般的墮落,方能頓悟的體驗,
根本一點都不重要。
尤有甚者,假若創作的背後,
是經由離經叛道的極致淬鍊得之,
那或許我們更該給作者抱以掌聲,
畢竟他身先士卒的嘗試,
挑戰著常人怯於跨越的道德禁忌,
藉以帶給人們所不能及的經驗分享,不該鼓鼓掌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