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大選落幕,因著中選會未能及時意識到公投綁大選延宕投票時程,
致使造成『邊開票,邊投票』的爭議—民眾在排隊等待著投票的同時,
手邊滑著手機,隨時掌握開票的最新動態,
此舉無疑嚴重挑戰選前十日不得公布任何民調訊息的規定,
赤裸裸的將候選人的氣勢,呈現在尚未投票的民眾眼前,
會否因此影響最終結果,尚須更廣泛的佐證資料,
但經過本次選舉過程的闕漏,乃揭露出當前的選舉制度,
已然不合乎現下台灣政治現勢的需求,實有復行檢討之必要。
當台北市長選舉結果揭曉,
丁守中以3,254票的些微差距敗給現任市長柯文哲,
當下隨即以選務存在嚴重瑕疵為由,
宣布將申請驗票、並且提出選舉無效之訴。
這段時間下來,丁守中成為媒體輿論的揶揄對象,
覺得選戰早已落幕,只剩下丁丁還在崩潰,咸認為其正當性不足。
不過,經過兩週的長考,民進黨嘉義市長涂醒哲,
以勝負差距僅2,302票、恐截因於選務瑕疵引致為由,
決定跟進丁的腳步,提出選舉無效訴訟。
頓時讓本次大選中的選舉無效爭議,
跨越了藍綠的藩籬,成為一種共通性的問題。
究其根本性的癥結點,乃在於兩個案例都存在著『棄保效應』—
丁守中面臨『棄姚(姚文智)保柯(柯文哲)』威脅、
涂醒哲備受『棄蕭(蕭淑麗)保黃(黃敏惠)』考驗。
選舉無效官司是否成立,
端賴控訴方舉證與法官睿智判決而定,暫且不談。
單從直觀的思考,以台北市的情況,
姚文智的選戰策略主打台灣牌,搶攻的是深綠的選票結構;
假若原初屬意投給姚文智的選民,知悉了姚的開票情況不如預期,
則選票的流動偏好,多數應會轉而投向柯文哲、而非丁守中。
畢竟相較於國民黨一貫與中國友好的態度,
柯文哲除了『兩岸一家親』的發言外,看不出太過鮮明的親中立場。
至於嘉義市的案例,就更加的單純了,
黃敏惠與蕭淑麗本就都出身於國民黨,
選民自然會互作棄保考量,一旦察覺蕭淑麗當選無望,
則選票倒向黃敏惠一端,確實是相當合理的推論。
然而,棄保錯了嗎?
援引大家揶揄丁守中陣營的說法,假若選舉無效官司真的成立,
重新舉行選舉,恐怕丁丁們會更加崩潰吧!
理由很簡單,歷經本次選戰結果的體現,
重選勢必發生更大規模的『棄姚保柯』,
屆時丁與柯的差距只會更加懸殊。
很顯然的,若丁守中當初真在三強鼎立的態勢中,
取得台北市長寶座,則所呈現出來的結果,
將可能會是多數選民陷入到不滿意的情緒之中。
這個現象頗為弔詭,無疑在告訴民眾,
我們現行的相對多數選舉制度,其實帶著某種賭博式的機遇論:
賭對了,屬意的人選得以高票勝出;
賭錯了,則最厭惡的人可能取得桂冠,顯然不盡合理。
畢竟,選舉本應反映著選民對於各該候選人最為真實的偏好意志,
而非寄託在選戰各家陣營的選舉策略之上,
讓僥倖的成分干擾著統治權力的確立。
個人認為,箇中的癥結點,就是相對多數決下的選舉制度,
未能忠實呈現個別選民的完整偏好所引致。
相對多數決僅僅能就自己最屬意的人選,給予選票的支持,
至於可茲替代的人選、乃至於最厭惡的候選人,
在此選制底下,相關資訊完全無法被呈現出來,
才屢屢出現選戰揭曉、讓選民扼腕棄保未能發酵的特殊現象產生。
過往,相對多數決之所以未衍生太廣泛爭議的原因,
在於我國民主化後長期的兩黨政治結構,
在非藍即綠、涇渭分明的前提下,選民的投票偏好相對單一,
棄保效應多半停留於黨內分裂的範疇,
而非在獨立的政治勢力之間進行抉擇。
但放眼當前的台灣政治生態,除了傳統的國、民兩黨,
還有本次地方選舉表現不俗的時代力量,亦有站穩第三勢力的態勢,
加上擺脫藍綠包袱、成為『台灣最大尾』的柯文哲一派;
另外新崛起的『韓流』,是否會挾著民氣,
結合國民黨中生代自成新勢力,都有待觀察。
可以想見的,未來的台灣政治,
只會更加的多元紛陳,涉及的議題也只會更加廣泛;
在此情況下,倘若我們依舊以呈現第一偏好的相對多數選制來因應,
而無法讓選民展現其完整的民意偏好,豈非枉稱為民主深化的國家。
基此,歷經本次選舉過程的種種瑕疵,
在通盤檢討選務工作之餘,或許也應該重新思考選制改革的必要性。
放眼國外的選舉制度,
容許選民對所有選項進行排序的『認可投票法』(Approval voting),
抑或是讓選民為候選人打分數的『波達技數法』(Borda count),
都是可以參採的選項。
兩種選制都可呈現選民完整的偏好序列,
讓類似棄保效應下的扼腕情境可以降到最低,
從而去除選戰中或然率的不確定性,
使選舉真正回歸到反映民眾真實意志的初衷,
而非選戰幕僚之間策略攻防的修羅戰場。
*本文同步發表於風傳媒(2018/12/08):